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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十年特别策划——绿水青山富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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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检察五大关键词
2016年01月20日 06:51:03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浙江在线01月20日讯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这一年,浙江检察机关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忠诚履职,在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和服务“两富”“两美”浙江进程中,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我们梳理了五个检察印记的关键词——

  服务大局

  2015年9月4日,在杭州市萧山区从事废品回收的老张坐上了回安徽阜阳老家的长途汽车。原本想通过私下收购医疗废物来弥补废品回收业“熊市”造成的损失,没想到几个月下来,他没有收购到一件。与在浙江各地的同行老乡们一联系,情况居然都一样,“连个小医院、私人诊所都统一回收处置了,看来确实没戏了!”老张决定关门歇业。

  老张不知道,我省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全面收紧,会与省检察院有关系。去年4月29日,省检察院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对医疗废物领域污染环境案件开展专门调研,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了一份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检察建议,得到了积极响应。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全省医疗废物处置更加规范,老张及其同行们想通过医疗废物回收发财的梦想自然落空了。

  这是2015年我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一个小片断。

  围绕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创新驱动等转型升级“组合拳”,在过去的一年,我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大局取得了新成效。

  我省检察机关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第一位,依法严格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稳、准、狠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省检察机关批捕起诉刑事案件总数、人均办案数继续位居全国第二和第一。同时,着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制定实施《审查认定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意见》和《常见新型疑难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指引》,构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不捕不诉工作标准,着力加强检察环节社会关系修复,积极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和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暖。“这个冬天不是很冷的,谢谢你们雪中送炭!”2015年11月12日,老张等4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从慈溪市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过2万元到3000元不等的司法救助金时,连声道谢。

  过去的一年,我省上下积极开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等环境综合整治,全省检察机关以深入推进“环保检察”为抓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就环保执法司法相关问题出台会议纪要,集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对重大污染环境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有效查防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服务全省环境综合整治,服务全省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针对“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新情况,我省检察机关开展通讯网络诈骗、P2P平台非法集资、危害电商发展犯罪的“涉网三领域”犯罪专项整治,并注重源头治理,服务我省信息经济和智慧经济发展。仅绍兴市检察机关一年就依法起诉涉网犯罪案件108件581人,依法办理了一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涉网犯罪案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0%,并紧密结合办案提出了检察建议。省检察院关于“大物流”、电商领域等犯罪情况分析报告得到了省委的肯定,促进相关制度完善,助推了社会治理创新。

  这一年,我省检察机关及时出台意见采取措施,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运用职务犯罪侦查预防等职能助推创新发展,着力查办严重危害创新发展的职务犯罪,着力为创新发展营造廉洁、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着力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5年3月28日,作为省委、省政府力推的新型“众创空间”——杭州市余杭区“梦想小镇”正式启用。余杭区检察院及时推出六大服务举措,得到了区委的肯定,也得到众多创客的好评。“梦想小镇是众多创客的造梦空间,检察机关就是要通过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帮助创业创新者‘圆梦’!”检察院主要领导说。

  公正司法

  “还得感谢检察院为我洗清冤白,不然,我就没机会和你们一起干活挣钱了!”2015年7月11日,回到福建省福州市一建筑工地打工的彝族小伙海来和他的工友们说说笑笑。就在一个月前,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在审查逮捕一起盗窃案中,发现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非法取证行为,经审查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犯罪嫌疑人海来没有作案时间,不存在犯罪事实。该院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海来作出无罪不捕,当场释放,从而避免了一起冤错案件的发生。

  这是我省检察机关强化证据审查,加强非法证据排除的典型案例之一。

  过去的一年,我省检察机关着力规范证据审查标准,深化在全国首创的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证据审查制度,全面贯彻《刑事公诉案件证据审查指引》,制定浙江版的《口供审查工作指引》《毒品犯罪证据收集审查工作指引》,被最高检推广,并在司法实践中加强非法证据排除,防止冤假错案。

  去年底,一起受害人达300多人、涉案300多万元的新型诈骗案在义乌市法院落判,该案主犯毛某犯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他多名被告人也被判处相应的刑罚。这起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案件得以顺利判决,与义乌市检察院公诉人尝试运用数据图表的举证方式不无关系。过去的一年,我省检察机关积极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出庭举证质证方式改革,强化公诉人的出庭指控犯罪能力,提升办案效果。在安吉县召开的全国公诉人举证质证方式改革研讨会上,我省检察机关的探索实践得到了最高检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以及高校专家学者的肯定,为全国公诉人举证质证方式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我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了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刑事执行的监督,维护了司法公正,许多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我省检察机关率先组织开展对法院审判前未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在判处实刑后未及时收押情况的监督,率先开展对财产刑执行情况的监督试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监督中,我省检察机关成绩突出,经验获最高检肯定。

  2015年3月,一念之下盗窃他人电动车的外地未成年人小孟(化名)因涉嫌盗窃罪被海盐县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9个月,期间,检察官和当地热心企业主共同对他帮教。12月24日,考察期结束,检察机关依法对小孟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检察官送给我的平安夜礼物,我一定好好珍惜,好好做人!”小孟感激地说。这一年,我省检察机关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率先制定实施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意见,全面推行未成年人案件分案办理、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以及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涉轻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企业、社区建立容纳犯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帮教基地,组织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微电影到全省中学播放,并通过省检察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步发送微电影,努力实现最大限度少捕慎诉少监禁、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人民日报》专门对此作了报道。

  过去的一年,我省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在宁波等7个市、县开展协作机制建设试点,依靠各地政府的支持出台相关文件,健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国资管理等信息对接机制和检察建议刚性落实反馈机制,并积极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了法治浙江建设。省检察院连续第六次获得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优秀成员单位的荣誉称号。

  精准查防

  温州市检察机关从一封不起眼的匿名信入手,一举立案查处了温州人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6人,涉及温州市及下属的瑞安、苍南、泰顺等地,同时有针对性地结合案件开展预防,去年11月1日温州市检察院对外公布的全市检察机关精准查防人防系统职务犯罪窝案情况,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过去的一年,我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依托信息化和专业化、规范化,积极推动侦查方式转型升级,通过举办新型贿赂犯罪交流研讨会、侦查能力培训班等提升办案能力,着力在精确打击职务犯罪方面取得新突破。我省检察机关查办生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开展侦查方式转型升级的做法和经验,助推最高检反贪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快转变反贪侦查方式和办案模式的工作方案》。全省检察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惠农扶贫领域的专项工作,省检察院认真贯彻省委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十大整改行动方案,以查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以权谋利案件为重点,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办案,精准发力,精确打击,均取得了明显成效,立案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

  我省检察机关在精确查办各类职务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以专业化预防推动社会化预防的深入开展,以制度预防为重点,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职务犯罪的多发地带,去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结合以往在“五大百亿”“三个千亿”等重点工程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成功经验,联合省发改委、省审计厅和全省百余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共同推进我省“四大万亿”和“五水共治”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启动了在这些工程建设中开展“百个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活动”,在干部中开展“百场案件剖析警示教育活动”,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省检察机关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定期廉情分析报告、重大工程项目同步预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警示教育基地建设运行等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各级党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使检察预防对策建议转化为各单位、行业系统的规章制度,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以案件剖析、检察建议、预防调查报告等形式推动省级行政部门相关制度建设3个,地方党委政府制度建设22个,发案单位或行业系统制度建设132个。

  检务公开

  “检察院不再神秘兮兮,老百姓办事越来越方便了!”家住三门县海游街道的邵先生感慨地说。

  继2014年三门县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创造性地设置检察审查厅对拟不起诉、无罪不捕等七类可能作出终结性检察决定的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和公开宣告,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后,去年该院又将原来的检务大厅升级成为集案件受理、控告申诉举报、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律师接待、业务咨询、信息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全方位公开检务,更方便群众办事。省检察院及时总结、完善三门县检察院“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的做法,全面推进全省检察机关“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目前,全省已有34个基层检察院的检察服务大厅投入使用。

  过去的一年,我省检察机关充分运用互联网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在线开展案件流程信息查询、接受群众咨询和控告申诉、提供律师预约阅卷和会见申请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在亲民、便民上下大功夫,有力推进“阳光检察”建设。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利用互联网等主动开展向当事人等提供便捷的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等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起诉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全省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72062条、重要案件信息1671条、终结性法律文书65522份。同时,我省检察机关加强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推进“阳光检察”,改版升级检察门户网站,开设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入驻今日头条客户端等,加强检察信息的及时推送和法治宣传教育。省检察院和11个市级检察院已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全省三级检察院实现新媒体全覆盖,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门户网站荣获2015年度中国政务网站优秀奖,瑞安市检察院制作的官方微信在首届全国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中获基层创意奖,省检察院等3个新媒体账号和作品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50强。

  “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审查案件,我非常满意,对听证员不予抗诉的意见也表示接受。”2015年4月1日,嘉兴市检察院举行全省首例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刑事申诉公开听证会结束后,申诉人朱某如是说。这是我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司法办案过程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取得良好效果的众多事例之一。经一年来的探索实践,对重点申诉案件等实行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已成为检察机关的新常态。

  去年11月24日,省检察院首次举办全省三级检察院联动“检察开放日”活动,32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同步走进全省103个检察院,近距离接触了解检察工作。更多的人们则通过媒体、网络、手机等多路径感受检务公开带来的检察新变化。

  队伍建设

  节假日短信提醒、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全员纪律规定考试、党章党规党纪轮训……过去的一年,面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我省检察机关始终把队伍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取得了新成效。

  我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活动,设立“浙检英模大讲堂”加强典型引路,对落实《浙江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七条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的行为禁令》、“禁两局”等情况进行督察,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法治信仰教育和纪律作风管理。

  去年初,最高检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对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专项司法监督。省检察院把2015年确定为司法规范化建设年,以开展两个专项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排查整改工作,以规范司法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

  在规范司法专项整治中,全省检察机关注重问题导向,抓住办案工作区、同步录像、出庭公诉、控申窗口、基层检察室、案管大厅等6个重点环节,采取全面开放接受外部意见端口、走访人大和其他司法机关、召开征求律师意见座谈会、开展规范司法情况专项检查、开展案件评查核查、开展涉案款物集中清理、开展“一案双卡”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八大举措,专项核查了275件重点案件,并对58件重点案件进行专项评查。我省检察机关坚持边查边改,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对省人大常委会专项司法监督调研反馈的问题及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自查、互查反映出的问题都一一通报有关单位,责成逐一解决。对排查中反映出来的重点难点问题,由院领导牵头专题调研,努力寻求破解途径。通过一年的专项整治,提升了检察队伍的司法理念,提升了全省检察机关的司法规范化水平,也提高了检察队伍的素质。

  我省检察机关把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作为核心,加强针对性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优秀公诉人等岗位技能竞赛,发现、培养、使用业务领军人才,全省检察机关有3人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群众最喜爱检察官等荣誉,4人在全国业务竞赛中获得检察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

  基层检察院建设是全省检察工作的基础,三级检察机关合力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通过先进基层院评选、基层院建设评估、示范基层检察室创建等“组合拳”,进一步明确基层检察院发展目标、努力方向,全省共有8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个检察院被评为省级先进检察院。

  过去的一年,我省检察机关更加重视科技强检,推进“互联网+检察”,组织开展全省电子检务工程可行性研究,完成全省非涉密检察内网建设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健全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查询合作机制,深化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省检察院等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

  过去的一年,我省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省委开展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省检察院制定了《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办法》等一系列方案,确定了包括浦江县检察院在内的11个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经过考核考试和浙江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评审表决、媒体公示,11个试点检察院已产生290名首批入额检察官。目前,我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中,并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探好路,积累经验。

  2015年已经过去,新的一年新的开始,新的期待。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按照“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再谋新篇”的要求,更加奋发有为,积极履行职责,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两富”“两美”浙江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标签: 检察|关键词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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