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关于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1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6年01月29日 04:25:16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浙江在线01月29日讯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认真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十三五”时期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浙江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是充满机遇、充满挑战的五年。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提出的“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符合我省省情和阶段性特征,反映了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为新使命,以“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为总要求,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为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标签:
省人大 十三五 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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