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9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方力 通讯员 尚法)几天前,何先生到杭州上城区法院立案大厅来查询一个案子。根据何先生提供的材料输入系统查询,结果显示并无此案。
何先生如释重负,到底怎么一回事呢?
去年12月14日,何先生收到一则“催缴通知”,告知他因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要求及时处理拖欠款项,并在短信末尾注明“如有疑问请联系13958022315陈鹏”的字样,何先生想自己的信用卡好好的,决定置之不理。
然而,今年1月13日何先生又收到同一手机号发来的“开庭通知”,告知何先生的案件于2016年1月19日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若不出庭将报备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及全国通缉处理,直接进行刑事拘留。
1月18日,何先生再次收到“开庭通知”,短信注明“缴纳3000~5000元律师费、诉讼费,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何先生开始担心了,19日一大早从安吉赶到上城区法院,来查询真假。
最近,上城区法院经常接到这样的来访来电,基本都是这个套路:在某法院被起诉,要求支付诉讼费、律师费,否则刑事拘留。
问题来了,如何鉴别真假开庭通知呢?
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说,在诉讼案件中,法院一般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被告人来法院领取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或以邮寄的方式将诉讼材料寄给被告人,并且一般不会要求被告人先行缴纳诉讼费用,若之前未收到诉讼材料,那么相关要缴费的信息可能是诈骗。另外,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查询案件信息,一是可直接到相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查询案件;二是可致电12368司法服务热线进行查询;三是可登录《浙江法院公开网》(网址:http://www.zjsfgkw.cn/)的案件信息查询窗口。届时您只需要提供案件案号、当事人姓名,即可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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