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法院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围绕“八八战略”总纲,深化“八项司法”,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34.4万件,审执结127.2万件,收结案数均为全国第二,分别上升18.1%和13.7%;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218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2倍,居全国第一;上诉率为7.1%,二审改判发回率为6.8%,生效裁判息诉率为99%。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国法院前列。
一、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一律敞开大门,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去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共登记立案91万件,同比增长18.6%,当场登记立案率92%。全面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努力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在全省法院全覆盖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邀请值班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立案咨询和诉讼服务。签发立案调查令9.4万份,有效缓解当事人因“取证难”而导致的“立案难”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努力让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创新“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前成功化解各类纠纷5.3万件。加大对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无理缠诉的制裁力度,维护登记立案秩序。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新收一审刑事案件8.8万件,审结8.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0.2%和下降1.1%。判处罪犯12万人,同比下降4%,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7552人,同比下降9.8%。审结杀人、故意重伤、抢劫、绑架、强奸、放火、涉黑涉毒、暴力恐怖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8237件,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622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结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477件,依法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596件,判处罪犯815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我省死刑案件被最高法院核准率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坚持宽严相济,对3.7万名具有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等从轻情节的被告人判处缓刑。尊重被告人人格,允许被告人出庭不穿囚服。重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1.6万名没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聘请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辩护率达94.4%,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新收一审民事案件32.5万件,审结31.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9.5%和6.1%。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3.6%。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作出裁判。畅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简化工伤赔偿程序,审结劳动报酬追索类案件3.9万件。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赡养、扶养、抚育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偿付率达71.3%。通过“车载法庭”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620次,让偏远山区的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设立涉侨网上法庭,特邀侨领协助调解涉海外侨胞案件315件,深受海外华侨、驻外使领馆的欢迎和好评,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肯定和推广。重视保护国家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决定赔偿20件,赔偿金额952万元。妥善审理涉军案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完善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交叉管辖、提级管辖制度,有效破解“民告官”立案难问题。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2万件,审结9750件,同比分别上升142%和110%。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占全部判决案件的32.5%。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经法院协调促成和解撤诉的占18.5%。此外,对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案件,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的占31.6%。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重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坚持府院年度联席会议制度,专题研究改进行政处罚裁量尺度,为各级党政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宣讲新行政诉讼法5万余人次。省法院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加大执行力度,保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新收执行案件40.5万件,同比上升23.3%,执结37.7万件。充分发挥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地产、户籍、婚姻登记、出入境等执行新机制的作用,新增与省工商局共建的企业经营和投资入股等信息查询系统、与阿里巴巴合作的支付宝余额查控系统、与上海高院对接的沪市证券和银联卡消费记录查询系统,不断压缩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空间。全省法院查询到款项1460亿元,查询到房产6.4万处,查询到车辆32.3万辆。落实24小时执行出警备勤制度,借助公安协控机制,抓获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6445人。综合运用征信网站、微博微信、有线电视、城市LED视屏等平台,曝光失信名单27万例,使失信被执行人在置产置业、乘飞机坐高铁等方面处处受限。建立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打击拒不执行犯罪新模式,加大刑事惩罚力度,全年共计拘留7936人,判刑98人,同比分别上升77.8%和46.3%,有效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二、强化大局意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努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3.8万件,同比上升21.8%,依法维护市场交易规则,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涉困企业进行差异化处置,通过司法程序化解银行不良资产1325亿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184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5万亩,房屋面积701万平方米。受理企业破产案件619件,审结312件,同比分别上升105%和47%,力促一批可淘汰的“僵尸企业”退出市场,为实现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和“腾笼换鸟”创造了有利条件。审结涉房地产纠纷3.2万件,同比上升19.8%,标的额319亿元,大力促进房地产库存的化解。重视防范和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集中开展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核销专项行动,审结金融纠纷8.5万件、民间借贷案件15.6万件,标的额分别达2405亿元和990亿元,快速办结银行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2900件,标的额178亿元,有效阻断企业资金链、担保链的风险扩散,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首创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方便当事人在线上提起诉讼、交换证据、参加庭审和调解,实现足不出户就可通过诉讼化解纠纷。试运行以来已审理涉网购、网络支付等纠纷1661件,保障电子商务依法有序发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1.6万件,促进全省的创新驱动发展。审结海上运输、船舶建造等海事海商纠纷4883件,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4791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海洋经济和“一带一路”建设。
依法保障治水拆违等重点工作。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助力“五水共治”。依法严惩违法排污者,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64件,判处罪犯1157人。从严控制缓刑的适用,实刑率达69%。探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结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案件27件。依法支持环保行政执法,审结环保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污染环境案2445件,准予执行率达96.3%。依法支持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全面推行“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妥善处理“三改一拆”和重点工程、城市化进程中的涉案纠纷,既支持政府依法征迁拆违,又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案件7030件,依法准予执行5556件,不准予或准予撤回1200件,作其他处理274件,无一起对抗失控的事件发生。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坚持依法纠错、依法救助、依法终结、依法治闹。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制度,化解了450件信访积案,对违法闹访的67人依法判处刑罚。加强少年审判工作,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和推广。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制度,严格依法减刑3.1万人、假释5145人。
三、坚持改革创新,践行司法为民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组织指导嘉兴中院、萧山法院等11家法院先行试点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和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四项改革,首次遴选确定403名入额法官,力促优秀法官资源向审判一线集中。积极推进设立全省统一的由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司法雇员制度,缓解审判辅助力量长期短缺的问题。推行法院内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的改革试点,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健全审委会制度,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不断深化阳光司法。依托一体化公开、一站式服务的浙江法院公开网,在全国率先推出微信查询法院诉讼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的“三大平台”建设。坚持“公开网拍优先”,推广网拍房产按揭贷款,99.8%的涉讼资产通过淘宝网公开拍卖,全年成交1.6万件,总成交额355亿元,成交率达90.1%,平均溢价率39.2%,比传统委托拍卖方式分别提高了14%和17%,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7亿元,网拍改革成为全国法院的标杆。扩大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公布裁判文书165万份,居全国法院首位。连续三年委托中国社科院对全省法院开展阳光司法指数测评,在中国2015年度司法透明指数评估报告中,浙江高院、宁波中院、宁波海事法院分列全国高院、中院和海事法院榜首。
积极探索“互联网+审判”改革。与阿里巴巴、腾讯达成科技合作协定,借助云计算、大数据和用户方面的资源优势,打造“智慧法院”,使审判运行方式既方便群众诉讼,又方便法官办案和审判管理。积极推进庭审记录改革,试行以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庭审笔录案件12.8万件,明显提升了庭审质量和效率。开发“浙江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为全省1240余家律师事务所的1.5万余名律师提供网上全流程诉讼服务。推广网上案款缴退费系统,方便当事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等便捷的新渠道及时缴退诉讼费、兑付执行款。开发远程电子诉讼档案查阅系统,为当事人、律师提供异地就近自助查阅案卷服务9700人次,免除了他们的奔波劳顿。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公信
强化教育引导。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整治“六难三案”。隆重举行新任和晋升法官的宪法宣誓授职典礼,激发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大力培树先进典型,56名个人、40个集体荣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积极打造法院文化品牌。以反映“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情”为主题,自编自导自演法治微电影55部,展示法官的职业品格,提升队伍凝聚力。
狠抓廉政建设。连续8年在春节后的首个工作日(周),统一开展全省法院“廉洁司法教育日(周)活动” ,始终绷紧廉洁建设这根弦。开发应用廉政风险防控预警系统,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动态实时警示和监控,预防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两个规定”,对各类涉案反映材料实行书面登记、逐级转递、全程留痕,努力预防人情案、关系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使从严治院成为队伍建设的新常态。
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对基层审执一线的监督指导,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59个,发布参考案例49件,促进了裁判尺度的统一。注重青年法官的作风和实务技能培养,通过集中培训、巡回培训、网络培训等形式,培训基层干警9545人次,不断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进一步解决好派驻法庭的人员配备、职级待遇、物质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法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的专项监督,对反馈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认真贯彻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省两会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9件。认真落实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定向分级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制度,探索运用手机报、微信等信息化手段,丰富联络沟通的方式。做好最高法院组织的15名外省籍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浙江三级法院工作,受到代表们的充分肯定。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机制。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471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络沟通,首次通过浙江在线网络直播省政协提案办理会议。委托省律协组织开展“千名律师评法院”活动,对所提意见开展逐条对照整改。积极运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创新新闻宣传形式,落实每月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89次,传递司法正能量。完善涉案舆情研判应对机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探索适度分权陪审机制改革,提高陪审员庭审占比,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的主导作用,防止“陪而不审”现象,人民陪审员全年共参审一审普通程序案件16.8万件,陪审率达95.7%,领先全国法院。
2016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下,围绕“八八战略”总纲,按照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要求,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严格公正司法。坚持法律规则、程序正义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始终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落实立案登记制,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强化证据裁判,坚持宽严相济,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着力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5个系统建设,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两个规定”,坚决排除各种干扰,秉公办案,严格司法。
深化司法改革。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遵循司法规律,结合浙江实际,认真总结先行试点的经验,全面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和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基础性改革。大力推进浙江法院“互联网+审判”改革,进一步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满足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服务保障大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围绕“八八战略”“两美浙江”建设,密切关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新常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审理好破产、房地产、劳动争议、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案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支持品牌强省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环境审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绿色协调发展。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制裁违法行为,努力为办好G20峰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建设过硬队伍。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定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强化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强职业保障,提升司法能力。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审议意见和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好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加强警示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遏制司法腐败,坚决维护司法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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