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曾杨希 编辑/胡芸)今天,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官网获悉,经国务院同意,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决定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数据显示,1996年以来,遵循“低来低去、保本微利”的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按照目前0.4%的利息差计算,以一个余额10万的职工为例,每年多了400元的利息。
著名房产专家、浙江在线首席房产评论员、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院长丁建刚在接受浙江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政策对公积金缴存者来说,更为公平合理。他认为,公积金管理者不应该是牟利的。当前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仍然是2.75%-3.25%,在此之前的存款利率只有0.35%-1.1%,管理成本不可能也不需要这么高,因此这是一个公平合理的矫正和回归。而对于房地产市场没有任何影响。
杭州我爱我家市场评论员宋文杰也表示:“公积金利率本来就比较低,利率由原来的0.35%和1.1%提高到1.5%,并不会对楼市产生太大影响,但一定程度会让人们感觉公积金更具保值性,能提醒大家重视公积金。提高幅度并不是太大,其实有条件的话,公积金还是得调取使用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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