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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信设施建设相关规定
一项法规破三道难题
2016年02月20日 07:11:40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朱伟

   浙江在线02月20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黄宏 通讯员 朱伟)搬进房子,却因为光纤没到户,不得不在家门外拉起“蜘蛛网”;街道路刚铺好,却马上开挖,“补丁路”出现了;小区内有通信基站……这些事,让很多市民头痛。针对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2月1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浙江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草案)》。这一法规将使老百姓更好地进入“数字化生活”。

  当前,通信设施建设还没完全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布局不够合理、不够科学。所以,规定中明确,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应该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与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和轨道交通建设等专项规划衔接。

  规定中特别明确,规划和设计车站、机场、港口、公路、铁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统筹通信设施的建设需求,预留通信设施建设空间。这一系列规定,将大大减少因为通信设施补挖造成的“补丁路”。

  规定还将使市民能在家中享受更快的“网上冲浪”。规定明确,对新建房屋,住宅建设单位要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规范,建筑物内的通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住宅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道、设备间等配套设施建设,应当纳入住宅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住宅建设项目同时施工和验收,所需经费要纳入住宅建设项目概算;已建的住宅,住宅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为光纤到户改造提供便利条件,不得和任何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限制其他通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使用和限制用户的选择权。

  面对不少市民所担忧的电磁辐射,规定明确,新建建设项目,应当与已建通信设施保持规定的安全间距;通信设施建设和运行要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电磁辐射防护标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通信基站环境监管机制,消除群众的担忧。

标签: 通信设施 建设 责任编辑: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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