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2日讯 “没想到刚被派到纪检组,而且是刚开年,纪委就组织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对‘自家人’的监管。”近日,海宁市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干部俞琳,对当天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警示教育由衷感叹。
当天,海宁市7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赴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杭州市南郊监狱,现场接受廉政警示教育,以“加强干部教育、打造铁的纪检队伍”来开启新一年的工作。在省法纪教育基地,大家参观警示教育图片展,观看《忏悔录》电教片,听两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
自海宁市派驻纪检组实现全覆盖以来,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要求,海宁市纪委围绕“制、管、督”这三个方面,针对“自家人”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实施办法》,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
与此同时,海宁还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十要十不准”行为规范,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出十条纪律“红线”;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驾照式”记分管理机制,将21项干部个人行为纳入记分管理,作为日常教育、考核评价、主体责任倒查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外聘8名同志担任纪检监察系统作风纪律监督员,进行“第三方”监督,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管。
“执纪先守纪,律人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要监督别人,首先要自己行得正、坐得直。这次我们赴省法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就是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守住底线、洁身自好,坚决防止‘灯下黑’,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海宁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沈志恩介绍说。
据悉,近年来,海宁市还针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制定各类制度5个,针对5项权力明确配套监督制度22个,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
不仅如此,海宁市纪委还组织对所有岗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排查出风险点139个,制定防控措施139条,绘制权力运行图7类,有力地规范了权力的运行;组织纪律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上班纪律、落实制度、廉洁自律等开展明查暗访7次,发现并纠正问题3个;梳理出纪检监察干部需提升的技能39项,开展重点、专项工作“一案一总结”5场次,有针对性地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提升了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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