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昨起实施楼市契税营业税双降政策
2016年02月23日 14:49:16
来源:
丽水日报
浙江在线02月23日讯 昨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月19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我市正式施行楼市契税、营业税双降新政策。
通知显示,在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
在营业税方面,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此次新政的最大亮点在于对改善性购房群体给予减税优惠,也为大户型的购买者减负。”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过去对于二套房的购置,无论面积大小,都按照3%的税率收取契税,现在则有所下降,而且满2年、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上的大户型,营业税及附加也从差额征收5.6%变成免征。
如果以单价1万元每平米的房屋来举例说明,在我市购买面积150平米的房屋,而且是家庭唯一住房,过去需要交纳契税45000元,新政后可少交22500元;如果购买的是改善性二套房,面积在90平米,新政策后可少缴税18000元,改善性住房面积150平米,则可以少交15000元。
此外,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也特别提醒,家庭购买三套及以上的住宅不在本次契税调整范围,所有户型契税税率维持3%不变。
标签:
楼市|契税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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