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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企改革明确"九大任务" 浙江国企分类监管政策将出炉
2016年02月25日 21:53:26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曾杨希
【摘要】 2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提出,2016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抓好“九项重点任务”,开展“十项改革试点”。浙江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正在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内容,并已在多领域作出努力,预计将加快出台国企分类监管政策。

  浙江在线杭州2月2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曾杨希 编辑/陈健)2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提出,2016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抓好“九项重点任务”,开展“十项改革试点”,形成经验、复制推广。

  浙江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正在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内容,并已在多领域作出努力,预计将加快出台国企分类监管政策。

  2016深化国企改革

  明确“九项重点任务”“十项改革试点”

  2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人社部联合召开发布会,明确2016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抓好“九项重点任务”:

  一是尽快完善“1+N”文件体系,基本完成国企改革顶层设计;二是深入推进“十项改革试点”,在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上尽快形成突破;三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四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对中央企业实行分类考核、分类监管;五是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在中央企业集团和子公司两个层面大力推行公司制;六是推进董事会建设,使绝大多数的中央企业建立起规范董事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七是推动中央企业重组调整,压缩管理层级和法人层级,优化国有企业结构布局;八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九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在改革中同步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其中,“十项改革试点”包括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介绍,后续将根据各项改革特点选择试点企业,待试点企业选定及相关条件成熟后陆续展开试点工作。

  浙江积极推进改革内容

  国企分类监管政策将出炉

  对应“九项重点任务”,记者从省国资委了解到,浙江已在多个领域作出努力,积极推进改革内容。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重组整合方面,去年浙江省组建了省海港集团,资产注入和宁波舟山港整合工作正有序推进。在资产证券化方面,物产集团实现整体上市。“此外,去年第4季度以来,我们开始推进新的资产注入浙江东方,国贸集团下属的四家金融类企业将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今年将会完成。”

  在薪酬改革领域,去年7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企负责人薪酬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浙江省管国企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下调31.5%左右。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和薪酬体系配套,新的考核办法即将下发。”

  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杭钢成为典型案例,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1月底,杭钢半山基地8000余户居民供水、供气、供电等社会职能顺利完成移交,3000余名劳务派遣人员清退工作也平稳顺利完成。”

  “此外,2016年,浙江省将加快推进分类监管,针对企业不同功能定位,在改制重组、产权管理、业绩考核等方面,将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分类监管。”该负责人表示,预计明确国企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监管的意见将于近期出台。

责任编辑: 陈健

标签: 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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