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劳动者报酬、偷税骗税、乘客主观故意违章乘车、旅行社违规带团等失信行为,统统上了“黑名单”……2月25日,“浙江省失信黑名单”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浙江省多领域的失信黑名单信息。
“截至目前,我们已公示行贿犯罪、社会组织、餐饮服务、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消防安全等12类失信黑名单信息,涉及89家企业和593个自然人。”浙江省信用办主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徐幸介绍道。
近期的哈尔滨“天价鳇鱼”持续发酵引全民热议,青岛大虾、罂粟壳混上餐桌、p2p企业跑路潮、老赖执行难等失信事件,近年来也在频频发生、“复制上演”。“根治这些顽疾,失信黑名单建设无疑是一剂良方。”徐幸指出。
据悉,作为市场经济先发地区,浙江早在2002年就开始建设“信用浙江”,浙江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经运行了10余年。2015年1月份浙江更是提出建设“浙江省失信黑名单制度”,要求建立各行业、各领域失信黑名单,将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在各个领域的黑名单信息整合起来,实现全领域覆盖,形成完整的黑名单。
时隔一年,徐幸介绍,目前,浙江省发改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地税局、省旅游局、省安监局等14家单位已相继制定出台了本行业领域的失信黑名单制度文件,使失信黑名单建设有法可依。“2015年‘信用浙江’网上就专门开辟了失信黑名单专栏。”徐幸表示,“失信黑名单信息的集中披露,震慑了失信主体和当事人,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失信黑名单制度还有限高举措。“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变更或担任公司高管等方面作出负面评价,对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软卧、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出国境、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高消费行为进行限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金平强在发布会上表示。
失信黑名单制度倡导“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共识,但并非一朝失信、终生受限。徐幸称目前浙江失信黑名单披露期是一年,一年之内如果改正失信行为,譬如企业把没有交的税补上了,那期满就可以撤下。
“还比如招投标领域,3家被公示的黑名单企业,2家积极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期限结束就撤下。1家拒不履行的,将继续列入黑名单企业进行公示。”徐幸如是说。
据了解,2016年浙江将继续以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来牵引和带动社会信用体制建设。“失信黑名单建设是信用建设的一个基础。”徐幸补充道,“信用建设既要政府的推动又要社会的参与,比如利用阿里、芝麻信用等这类社会上比较成熟的信用平台,联合共同推进信用建设。”
“‘黑名单’只是手段,建设诚信社会才是目的。”徐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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