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听取市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增强看齐意识 压实主体责任
2016年03月02日 03:34:48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浙江在线03月02日讯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周罗海鹰 颜新文)近日,省纪委逐个听取杭州、湖州、嘉兴、绍兴、衢州、舟山6位市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并面对面开展评议。
开展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工作,是我省近年来坚持开展的一项督促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制度。今年在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提交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书面报告基础上,省纪委选择部分市和省直部门,要求党委(党组)书记逐个当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并明确了7个方面必须报告的内容。
会上,省纪委逐个向6位市党委书记当面反馈了省纪委委员的评议意见,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要求,并明确要求在3个月内向省纪委反馈整改落实情况,从而形成了有要求、有报告、有评议、有整改、有反馈的工作机制。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内涵、落实管党治党新要求,不断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向中央和省委看齐,落实和担当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带头廉洁自律,并要层层传导压力、传递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双岗双责”。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要实施“一案双查”,以问责的常态化,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
标签:
纪委 党委书记 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编辑:
胡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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