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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警方解救二级保护动物猕猴 非法收购运输者被刑拘
2016年03月03日 14:56:52来源: 绍兴晚报 杜史敏

  浙江在线03月03日讯在搜索引擎中键入“宠物猴”三个字,立刻就会跳出许多求购或者转卖的信息,而在网上交易的宠物猴,很多都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猕猴。年幼的猕猴被炒作成“日本石猴”、袖珍猴,被以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价格进行交易。

  近日,诸暨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收购、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的案件,解救一只两个多月大的猕猴,现在猕猴已被送往绍兴儿童公园,由专人负责照顾。

  盗窃案暗藏玄机

  近日,诸暨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了一起特别的报警,报案人小楼告诉民警说,自己租房的房门被踹开,里面的东西被拿走。当民警陈成秉继续询问时却得到了一个意外的答案——“我有两只猴子被人偷走了!”觉察出事有蹊跷的小陈仔细询问了事情经过,小楼说这两只猴子是自己的男友王某买来的,是让朋友刘某从温州带过来的。因为王某最近在内蒙古做生意没法接收,就暂时放在自己这儿。警官感觉到这个案子没有那么简单,其中的人员还涉及到非法收购、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的行为,便依法传唤了参与运输的犯罪嫌疑人刘某。

  刚开始,刘某还不肯交代猴子的所在处,等民警最终找到猕猴时,一只被关在刘某的妹妹家的笼子里,还有一只猕猴因为连续阴雨被冻死。当诸暨市巡特警大队侦防中队中队长汪建明将猕猴从笼子里救出时,猕猴一直在笼子里低声叫唤,身体虚弱又带着惊慌的眼神。

  “当时我是一只手捧出来的,”汪队长回忆道,“猕猴才一个矿泉水瓶大小,还在我手里一直发抖。”汪队长连忙将仅存的这只猕猴移交给绍兴森林公安,并将其送至绍兴野生动物救助站。

  明知违法却以身试法

  刘某交代,自己贪图王某许诺的2000元路费,答应了朋友王某的请求,帮他从温州将两只猕猴运到诸暨。

  “一开始王某转给我1000元算作定金,还和我说帮我买好高铁票。”刘某在民警面前承认,“我觉得猕猴肯定是保护动物,坐火车太危险了,就和他说我自己开车过去拿好了。”刘某在温州等了7个小时,才等到一只用黑色塑料布包裹的宠物笼子。因为担心时间久了会被警察发现,他还连夜从温州开了5个小时的车回到诸暨,交到王某的女友小楼手上。

  让刘某没想到的是,他这一番颇费周折的运送,将货物安全运到约定地点,可他向王某讨要剩下的路费时,却遭到王某的拒绝。咽不下这口气的刘某就将两只猕猴偷出,藏在了自家小院后面的山上,因为天气连续阴雨,冻死了一只。

  顺藤摸瓜抓买家

  远在内蒙古的王某听说自己购买猕猴的行迹暴露了,称有事不愿返回诸暨配合调查,还将自己的手机号码等进行了变换,最后诸暨警方将其列为逃犯进行了网上追逃,近期将其抓获归案。

  王某解释说自己因为看到电视节目里猴子非常活泼可爱,加之今年是猴年,就动起歪脑筋。王某交代,自己通过网络搜索加入了一个贩卖野生动物的QQ群,并认识了一个昵称是“懂得”的人,两人通过QQ和微信联系,最终定下以1500元一只的价格购买了两只猕猴,由“懂得”从海南“发货”到温州,再由王某安排人员前往接收。

  负责处理此案的民警告诉记者,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驯养、繁殖、出售、收购、利用和携带运输猕猴,需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行政许可证。刘某未经批准非法运输,已构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而王某的行为也构成了犯罪。目前,涉案的刘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对于涉嫌出售猕猴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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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鼠是保护动物竟明目张胆兜售

  旭日

  3月2日,在上虞区虞南地区的一个景区广场,一名女子正在明目张胆向游客兜售松鼠。笼子内关着的灰色松鼠,翘着长尾巴在不时跳跃。女子告诉游客:“松鼠200元一只,买回家特别好养,平时喂些松子就行。”一名当地农民说,这名女子的家人常年在山上捕捉野生动物,捕到后就在这里兜售。

  “眼瞅着活蹦乱跳的松鼠圈在笼子里,咱心里也不好受。”一位游客直言不讳地说。

  据了解,松鼠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不得违法捕捉、擅自出售、食用。另外,松鼠虽活泼可爱,但不适合家庭饲养,因为包括松鼠在内的不少野生动物带有病菌或寄生虫,容易传染疾病。

标签:猕猴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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