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8日讯 “甲方根据家务劳动的现状基于自身劳动技能与责任心发展的需要,与乙方协商一致,主动承包部分家务劳动。为了理清双方权利义务,特此签订合同。”这是写在家务劳动承包合同开头的一段话。
据悉,这份家务劳动承包合同是温州市实验小学在寒假推出的,甲方是家务劳动承包者,即实验小学一到四年级的学生,乙方是该学生的家长代表。双方在签订合同前,要就家务劳动承包的期限与范围、权利与义务、违反合同的处理方法等事项进行协商,并最后正式签订合同。
合同生效后,学生便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执行,而家长则要在另一张家务劳动评价卡上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在学生上交的家务劳动承包合同中,家务劳动的承包范围这部分比较相近,大多是整理房间、扫地、拖地、洗衣服等日常劳动内容。但在合同中的第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的惩罚措施方面,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有的写着“要检讨并加倍劳动任务”,有的写“不能玩游戏(手机、电脑、ipad)三个月”,还有的写“加写一篇作文并罚压岁钱300元”……该校四(4)班的张照晨便说道:“虽然签合同的形式很新颖,让我觉得很好玩,但我知道合同签订就一定要完成,否则就要被执行惩罚措施中的内容了。”
该校副校长祝伟娟说:“我们希望通过学生和家长互相协商合同的内容,让他们摆脱双方在身份地位上的不平等,互相尊重,一起讨论。”除此之外,祝伟娟表示这一方式也是培养孩子责任意识、树立坚持品质、孕育契约精神的有效做法。
在寒假期间,家长们纷纷在微博中晒出孩子做家务或签订合同时的照片,并@学校的官方微博,相关内容的微博话题达到66.7万的阅读量。经过一个寒假的试验和反馈,不少家长表示希望这份“合同”在新的学年能够继续进行。
学校政教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新的学年里,学校将不断改进和完善“合同”的内容和操作模式,并扩大范围推广,五六年级的同学也将陆续参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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