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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严惩!
去年全市为2.3万名劳动者追回欠薪1.59亿元,19名“老赖”被判刑
2016年03月10日 10:04:37 来源: 南湖晚报 记者 曹起铭 通讯员 李清

   浙江在线03月10日讯 辛辛苦苦一整年,最怕老板成“老赖”。为了警示那些企图通过欠薪逃避工资支付责任的用人单位和经营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18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典型案例。

  打好欠薪整治攻坚战

  岁末年初是欠薪违法行为易发高发期,去年以来,我市人力社保部门多措并举,建立健全欠薪防处工作机制体制,全力打好欠薪整治攻坚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整治欠薪重在防患于未然。据介绍,从去年9月起,市人力社保部门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欠薪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欠薪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地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制定排查方案和重点,组织力量迅速在辖区内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欠薪隐患排查。通过排查,及时发现了一批欠薪企业和重点纠纷隐患对象。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排查各类企业3.3万多家,发现涉及100人以上、100万元以上的重大欠薪对象60家,及时化解和处置了一批隐患。

  同时,建立企业欠薪信息部门联合预警防控机制,由市级14个部门联合对企业欠薪、欠税、欠费、欠贷以及生产经营不稳定、企业负责人涉案涉诉等信息进行定期汇总分析和预警防控。各职能部门每月上旬向市防欠办上报近期涉及企业欠薪相关信息。市防欠办对各部门上报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排查欠薪隐患,确定重点预警对象,及时进行分类分级处理,将41家“红色”欠薪预警对象及时交属地核查处理。

  动态监控也是欠薪整治的有效手段。去年我市基层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得到进一步落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利用基层网格管理员情况熟、信息灵等特点,划片分组,定人定责,对网格内企业的生产经营、用工管理、工资发放、劳资纠纷等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测报告,建立网格内企业数据库,实现“企业的用工信息动态掌握在网格内、重大的欠薪隐患发现在网格内”的目标。

  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就需要重拳出击。2015年,市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及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查处了一批拖欠克扣工资、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2015年,全市共受理工资类案件2684件,同比增加了24.55%,为2.3万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1.59亿元。去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处置欠薪个案600起,处置欠薪群体性突发事件12起,接处110应急联动指令123起,其中市本级41起。

  看看拖欠工资的下场

  1.秀洲华晨电器喷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严大兴,共拖欠2名职工46975元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2.嘉兴港区徐瑞制衣厂法定代表人徐加增,共拖欠114名职工1446277元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3.嘉善浩天箱包厂法定代表人孙浅,共拖欠20余名职工11.95万元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4.平湖伟丽服装厂经营者胡占卫,共拖欠32名职工39.49万元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5.平湖九安箱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孔祥根,共拖欠159名职工132.39万元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6.平湖一无证服装作坊经营者杨毛权,共拖欠30名职工60万元工资,向公安机关自首后,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7.平湖昊斌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卫杰,共拖欠29名职工18.54万元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8.平湖晨乐制衣厂经营者张中林,共拖欠34名职工30.06万元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9.平湖海达箱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海根,共拖欠270名职工210万元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10.平湖一无证服装作坊经营者沈秋夏,共拖欠17名职工10.09万元工资,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11.海盐县一包工头李其观,共拖欠20余名职工19万余元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12.海盐雅芸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其根,共拖欠40余名职工60万元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13.海盐秦山香飞制衣厂经营者姜燕飞,共拖欠36名职工20万余元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14.海盐昕媛制衣厂经营者王进才,共拖欠31名职工43.6万元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15.海盐佳玉服装厂经营者王玉龙、游加强,共拖欠104名职工80万元工资,后王玉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游加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16.海盐建利针织厂经营者姚建利,共拖欠19名职工10.8万元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17.海宁日辉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孝杰,共拖欠51名职工348394.50元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18.海宁斜桥浩燃皮革服装厂负责人雷月兵,共拖欠8名职工工资共计人民币192105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

标签: 欠薪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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