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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委员热议慈善法草案
让信任重来 为善行护航
2016年03月11日 06:06:37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杨茜

   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杨茜)作为本届两会中的一大热点,慈善法草案的内容引发了全社会巨大的关注。昨天,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开始分组讨论慈善法草案内容,这也是此次两会中的重要议题之一。

  说起中国的慈善事业,很多人都记得起当年的“郭美美事件”,她给中国慈善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这也在当时让中国很多慈善机构的公信力骤减,羁绊了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而今,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专门法律终于呼之欲出。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代表委员,从各个视角来解读即将出台的慈善法草案将对慈善事业和慈善机构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政协副主席赵光育:

  信任危机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慈善法出台

  其实从郭美美事件以来,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可以说,慈善机构近几年所遭遇的信誉危机,对于慈善法的出台,有一定刺激作用。

  当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时候,人们想做好事心里都没底,钱捐给谁?怎么捐?怎么用?这些都是问题。有了对应的法律来约束和监管,进一步规范慈善操作,也会促进慈善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与义务,同时拥有自己的法定权利。慈善机构在法律的框架和依据下,也就更敢于放开手去做事情。慈善机构在有了专门法律的保障和监管之后,不仅能促进自身工作更透明化,更可以逐渐赢回人们的信任。

  全国人大代表、万丰奥特董事局主席陈爱莲:

  鼓励人们做善事,希望程序进一步简化

  每年,万丰总会捐赠不少资金做慈善。2011年,为了响应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浙江”的号召,我个人出资设立了全省首个新农村建设非公募基金——“美丽乡村基金”。但没想到,这个想法前前后后用了三个多月时间才批复下来。

  所以我建议,应该简化慈善相关事业的办理程序。只有相关程序办起来快捷方便,才能使从事慈善事业更有效率,实现“随时可慈善”、“人人能慈善”。现在来看,法律还没有对个人、企业做慈善事业的程序进行详细的规定。

  慈善教育还应该从娃娃抓起。以后,慈善法草案应该被引进课堂,引导小孩从小树立“向上、向善”的价值观,使慈善事业发扬光大,使从善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让慈善之光温暖人间。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黄廉熙:

  慈善机构应满足社会公众所有查询要求

  作为接受公众捐赠的慈善机构,应该满足社会公众提出的所有查询要求。没有公信力,就没人会来做慈善。对于慈善机构的监督方面,特别是财务监管上,还应该细化,不能仅仅做几份审计报告。

  草案虽然对慈善组织在规范上有了相应的规定,但更重要的是要进行细化,增强可操作性。比如说要“公开透明”,怎样才算是公开透明?是向捐赠人公开?还是向社会公众公开?

  对于财务情况,以前,有的慈善机构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事件,都不作公开回应,这是不行的。建议要加一条:慈善组织应该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应该满足社会公众提出的所有查询要求。

  浙江省慈善总会副会长李刚:

  慈善信托的提出解决了慈善资金来源问题

  从慈善法草案上来看,能发现有很多内容上的突破。比如内涵扩大,形成了大慈善的理念: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甚至是自然人,都纳入了慈善的大范畴里。

  再比如说,增加了慈善信托的概念。它的提出,解决了慈善资金来源的问题。当然,我们的组织也需要提高开发资源的能力,国外有40%的慈善资金是来源于投资增值,而国内只有5-8%,这也是未来我们面对的挑战。

  还有一点,草案中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年度管理成本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五。”原本在基金会条例中,这个数字只有10%,这是推进慈善事业的职业化发展,让一些小的慈善组织能够生存下来。

  对于慈善组织来说,一定要依法行善,提高公信力,提高慈善活动的能力。

  杭州滴水公益会长花亦缺:

  透明公开的慈善组织路会越走越宽

  这两年涌现出许多公益组织。说实话,也是良莠不齐的,《慈善法》的出台能够规范整个行业,保护真正在做事的组织。

  有人说慈善难做,慈善组织能够活下来是难上加难。这是错误的。在财务方面真正透明的组织,未来的道路会越走越宽。

  今年是杭州滴水公益走过的第10个年头。平台越做越大,也会有一些人找上门,希望合作完成募款的需求,提出的要求就是款项入账后,经过商业操作,给予“回扣”。这种情况我们是一律拒绝的,因为当初做慈善公益的情怀没有变。当然,以后有了法律的约束,保护情怀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我还期待“慈善组织公募权将逐步放开”这一条。等草案通过的第一时间,我们就要去申请公募权。一直以来,我们都有一些公募的行为,在腾讯、支付宝上通过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来认领我们的公益项目。比如彩虹盒子项目,我们就需要借用中国扶贫基金会来募款。一旦放开公募权,我们就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一开全开”,还需要有严格的标准。

标签: 慈善法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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