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弟弟管理身后房产 舟山一女子立信托式遗嘱
2016年03月13日 08:16:54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浙江在线03月13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林上军 通讯员陈颖丹)考虑到自己的身体状况,日前,家住舟山定海的冷洁(化名)来到舟山市方正公证处办理了一份遗嘱信托公证。
普通遗嘱只有立遗嘱人与遗嘱受益人;信托遗嘱在此之外还增加了立遗嘱人的受托人。立遗嘱人在其身后通过受托人来管理遗产,但收益由遗嘱受益人享有。
冷女士40多岁,由于丈夫好赌,10年前她选择了离婚,带着年幼的儿子外出打工。
这些年她靠自己努力,攒钱买了套4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
3年前她感觉胃经常疼痛,结果查出是胃癌晚期。瞒着儿子,她只身赴上海治病,不管多疼多难,她都咬牙硬撑。
直到近日,医生告知她,癌细胞已转移至她全身,生命进入无情的倒计时。
现在,她心里唯一放不下的是刚读高中的儿子。
冷女士希望自己身故后由儿子来继承那套房产,但按法律规定,她前夫是儿子的监护人,她担心前夫沉迷赌博,会对儿子的财产保存带来不利。也担心儿子涉世未深,理财能力不足,无法管好房产。
于是冷女士决定在她过世后暂不办理该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并指定自己亲弟弟代为管理房产,直至自己儿子具有独立理财能力。
冷女士要求弟弟在管理房产时,要合理规划房产所得的收益,并全部用于她儿子学习、生活等,不得随意处理该房产,以充分保障儿子的合法权益。
据悉,冷女士的这种信托式遗嘱,在舟山尚属首次。
标签:
信托|遗嘱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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