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义乌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队员高林位依旧躺在病床上。
11号晚上,他和同事在宾王路查酒驾时,被冲卡的轿车迎面撞上,造成身体多处挫伤和骨折。肇事司机第二天下午自首,目前已被刑拘。
当天晚上11点多,交警在宾王路老火车站路段设卡查酒驾,不到5分钟,就有一个喝酒司机落网。
刚处理完,从西城路方向开来一辆黑色轿车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五六十米远,有辆黑车转弯下坡,车速突然降下来,之后紧挨着路边行驶,还一会停一会走。”交警感觉有问题,走过去查看。
离车子十来米的地方,黑车突然往左急打了一个方向,绕过走在最前面的交警,突然加速,直奔卡口处冲去。
在卡口前方,高林位和另一个队员示意其停车,但司机没有任何减速的意思,车子直接撞向高林位他们,一个队员幸运躲掉,高林位则被车头正中间撞上,车标撞落在地上。
撞人后,车子加速往车站路方向逃走。
“我们第一时间是组织救人,另外一组人去追查逃逸车辆。”凌晨一点半,经过监控倒查,民警确认车辆信息,但车主并不是肇事司机。
“打通车主电话,对方说自己在河南,车子是借给朋友开的,但朋友的名字,对方不肯说。”民警多方调查,最终确认驾车者的身份,姓张,河南太康人,43岁,在义乌厚富小区开超市。
第二天早上8点多,民警赶到厚富小区,找到肇事车辆,但司机不在现场。
“在张某房间,找到一件附近维修厂的衣服,确认张某有个儿子曾在这里打工过,最终联系上他儿子。”当天下午4点多,张某在儿子的劝说下,到城区三中队自首。
张某说事发后,他逃回了租住的小区,因为害怕,不敢下车也不敢上楼,就在车里躲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上楼拿了些衣服,把肇事车辆丢下,开着自己的车跑到朋友那里去了。
“他觉得车子不是自己的,肯定查不到自己头上,出去躲几天就没事,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确认他的身份了。”面对民警,张某并不承认自己酒驾,不过调查显示,他每天都要喝酒。
目前,张某因为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具体案情还在调查。妨碍公务罪判处可不轻,根据刑法规定,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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