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刘永拓 通讯员/吕杰 于军 首席编辑/赵洁)深夜,建德服务区内,一位司机出示驾驶证。民警照着名字叫了他一声,他却一把抢回驾驶证,直接塞进嘴里咀嚼起来,而且试图吞下。
三名高速交警见状立即将其控制。交警检查发现,这位驾驶员竟带着4本驾驶证,其中3本是假的。今天,他得知自己将面临重则7年以下有期徒刑时,后悔不已。
事情得从高速交警杭州支队三队在杭新景高速建德服务区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说起。
3月13日凌晨3点40分左右,一辆箱体超长的集装箱车引起民警注意,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发现,这辆挂车年检过期,后牌照未按规定安装,于是按驾驶证上的姓名随口叫了一声,结果出人意料的一幕发生了......
这位驾驶员一把从民警手上抢回驾驶证,拼命地地往嘴里塞。眼看他咀嚼起来,而且试图吞下,三名高速交警迅速上前将其控制,从他嘴巴里取出驾驶证。
紧接着,民警在车辆驾驶室又发现了3本驾驶证。这4本驾驶证中,1本是真实的,1本是使用自己的信息办理的假证,还有2本是冒用他人信息(均为同一人信息)办理的假证。
面对违法行为,驾驶员周某始终不肯交代,高速交警只能扣车详查。直到3月16日上午,他终于承认了违法事实。
周某今年40岁出头,开大货车有20个年头。当天,他凭“经验”拿出一本名为徐某的驾驶证,上面贴着自己的照片,想应付过去。听到高速交警说车辆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并且年检过期需要扣车时,他因使用假证,害怕事情败露,便抢回驾驶证,想直接吞进肚子里去。
他没有想到的是,高速交警不但抢回了那本假证,还找到他办的其他假证。目前,高速交警对周某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已作出行政处罚,对其买卖假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已经移交建德市公安局杨村桥派出所。
民警介绍,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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