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峰限行区域及时段
建设四路、通惠路、南秀路、蜀山路、晨晖路、风情大道构成的围合范围之内所有道路、高架、隧道,除晨晖路外其他围合道路均实施限行。
错峰限行时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00-9:00,下午16:30-18:30。
错峰限行规则
第一阶段:非浙A号牌(含临时号牌)车辆全号段限行。
第二阶段:根据第一阶段限行措施评估结果,适时推出对浙A号牌机动车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措施。
在工作日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对应规则为:周一限行尾号1、9;周二限行尾号2、8;周三限行尾号3、7;周四限行尾号4、6;周五限行尾号0、5;对非浙A号牌(含临时号牌)车辆全号段限行。
这些车辆将不受限行
1.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
2.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
3月21日零时起
调整货车限行范围
限行范围及时间
时代大道、亚太路、03省道、大南线、塘湄线、塘新线、104国道、钱塘江南岸江堤路、利民河、文明路、风情大道、越王路、湘湖路等道路围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其中,时代大道、亚太路、03省道、大南线、塘湄线、塘新线、104国道等限行区边界道路不限行;钱塘江南岸江堤路、文明路、风情大道、越王路、湘湖路等限行区边界道路限行。限行时间:全天24小时
限行车辆:
1.工程运输车,包括从事工程运输的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泥浆槽罐车、自卸货车等载货汽车和其他特殊结构车辆。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包括运输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化学品的载货汽车。
3.普通载货汽车,包括除本通告所称的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载货汽车。
4.各类拖拉机及农用轮式机械车。
限行车辆确因生产、生活、建设等实际需求,需要进入限行区域的,应按照《杭州市萧山区货车限行区通行证管理办法(试行)》,提前到我区公安机关申领通行证,随车携带通行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3月15日,萧山区城区工作日高峰时段错峰限行新闻发布会召开,为改善大气环境,缓解城区交通拥堵,促进我区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萧山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16年3月28日上午7时起实施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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