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0日讯 一个小偷被抓后供认,落脚点内几乎所有生活用品都是他从别人那里“顺”来的。他之所以走上歪路,跟小时候看到的一幕有很大关系。其中详情,且听老师伯道来。这正是:
幼时父母开坏头,
有样学样伸贼手;
偷了家人偷外人,
最终栽进牢里头。
3月17日凌晨1点30分左右,瓯海公安分局郭溪派出所接到一居民报警,说在郭溪街道浦东东路抓到一个小偷。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将江西籍嫌疑人陈某带回派出所调查,陈某对所犯的盗窃事实供认不讳。民警随后来到陈某的落脚点,发现出租房内的东西真不少,吃的穿的用的都齐了,有腊肉、鱼干、大米、油、面膜、衣服、枕头、凳子、电脑等。
陈某交代,在他小的时候,有一次看到父母在路上捡到一部手机,没还给失主,而是留着自己用了,这一幕印在了他的脑海里。慢慢地,他有样学样,养成了不良习惯。一次,他去婶婶家玩,看到婶婶家的桌子上有一张百元大钞,就一把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里,最后在家人的多次“审讯”下,才把钱还给婶婶。此后,他还去偷别人的钱,直到被奶奶痛打了一顿,才保证再也不会去偷了。
2009年,陈某学了做衣服的手艺后,外出打工赚钱。去年初,他到姐姐开在瓯海梧田的服装厂上班,随即松懈下来,做事不勤快,还迷上了看电视剧。姐姐、姐夫对他的表现很不满意。双方闹矛盾后,陈某又决定外出打工,临走时,他偷了姐姐的笔记本电脑。
陈某在郭溪浦东一服装厂找了一份工作,在附近租了一个房间。怎样才能将家徒四壁的日子过得滋润呢?陈某有意识地收集各种钥匙,丢在路上的、别人放着招领的,凡是钥匙他都要,短短一段时间就攒了50来把。去年10月份开始,陈某用这些钥匙对自己落脚点附近的出租房下手,没米了偷米,没衣服就偷衣服。
警方初步查明,至案发时的半年时间,陈某先后作案10多次。目前,陈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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