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自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新增的“四大行业”涉及我市5.1万户纳税人,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2.8倍。昨日,全市国税系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动员暨重点工作推进会召开,对此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3年来台州营改增成效明显
2012年以来,我市陆续有多个行业实行了营改增,本次“四大行业”的营改增,是营改增的收官之战,也即“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2012年12月1日,台州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三年多来,税制运行平稳,渐行渐好,持续释放税改红利,为台州企业送去“真金白银”,加快了现代服务行业发展,有利推进台州产业转型升级,给台州经济带来了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
截至2016年3月20日,全市共有18851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2395户,占比12.7%;小规模纳税人1.6万户,占比87.3%。我市试点纳税人户数增长迅速,速度远快于同期非试点纳税人户数增长的速度。
试点以来至2016年2月份,全市企业因营改增共减轻税负约15.9亿元,减负面达98%,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6.1亿元,我市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9.8亿元。
台州市将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
记者了解到,3月上旬,台州市国税局已启动与市地税局开展纳税人档案交接等准备工作,并通过摸排基本掌握了扩围行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2月,台州“将扩围四大行业”共有正常管理户51186户,其中企业21472户,个体29714户;建筑业6169户,房地产业1863户,金融保险业1486户,各类生活服务业41668户。
4月底前,全市国税部门将有序完成试点纳税人基础数据核实、税务登记、票种核定、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发行和发售发票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并将分批次对试点纳税人开展培训辅导,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帮助试点纳税人适应新税制、获益新税制。
目前,距离四大行业全面实施营改增仅有30余天,台州市国税局建议企业积极做好准备,为“营改增”试点顺利开展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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