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8日讯 没签劳动合同,先要求试用期2个月;用工单位经营范围与招聘岗位不符;招聘条件上规定试用几个月后再缴纳社会保险……用工求职高峰期到来,一些中介机构和用工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地方,求职者一不小心就会踩到招聘“地雷”。
为进一步加大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工作力度,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我市于3月24日至28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中介机构、旅游机构、劳务派遣三大行业。
3月24日上午9时,湖城爱山中介门口人头攒动。劳动保障监察员查看了营业执照、服务台账等,并向机构负责人询问了近段时间的招聘和求职情况。“最近有一家外地公司要我们帮助招聘人员,我们对这家公司有点疑问,一直没把招聘启事张贴出去,希望你们帮忙把把关。”机构负责人拿出了招聘启事、公司营业执照、介绍信等。
在翻阅资料后,监察员建议中介机构回绝这家公司的招聘要求。“确实存在不少问题。”监察员指着几份资料说,“首先,这家公司经营范围是培训,但招聘岗位却是船员;其次,在这两份证明上盖章的,是不一样的公司;再有,这封介绍信上盖章单位是‘劳动局’,而且日期的位置上写着‘长期有效’,明显不符合规定。这样的招聘信息不宜发布。”
据介绍,本次联合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查看中介机构张贴招工信息是否规范,在服务场所是否明示营业执照、行政许可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等,是否建立服务台账,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等。
在弘毅道远人力资源市场,执法人员仔细检查每一条招聘信息,为求职者找出其中的“陷阱”。“这条有问题。”监察员盯着一份招聘信息说,“招聘方要求试用期为2个月,而且试用期结束后再办理社会保险,这样的招聘信息明显违反了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检查中,监察员表示,湖城中介市场总体比较规范。对于部分招工信息涉及的试用期、社会保险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中介机构严把第一道防线,“大多数求职者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无法辨别招聘信息是否违规,这就有可能损害求职者的利益,中介机构一定要把好关。”
劳动保障监察员提醒各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对照检查内容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同时提醒广大求职者,要选择正规的职业中介机构,不要轻易交纳培训费、服装费、违约保证金等费用,警惕求职用工陷阱。
随后几天,专项行动将重点检查劳务派遣和旅游机构,查验劳务派遣协议内容是否齐全、劳务派遣单位是否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检查旅行社招用劳动用工是否规范、内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与导游之间劳动关系是否明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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