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30日讯 (通讯员陈高峰 浙江日报记者吕玥)近日,上虞区梁湖镇政府、村主职干部及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因某村村道改造及硬化工程存在的工程变更率高达113%问题,被全区通报,相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为防范、杜绝政府工程项目领域腐败,上虞区从2012年底起专门建立了一项“双查双保”制度,即严查中介提供的虚假证明、虚假报告、虚假发票,保法律底线;严查项目设计漏项、设计变更,保市场公平。
这一制度的出台事出有因。上虞区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当地经济迅速发展,大批政府投资项目包括村级工程相继开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中介机构乱作为现象比较突出,工程随意变更情况较常见,财政资金被迫“钓鱼式”追加,最后易成为腐败高发的“钓鱼工程”。
据统计,在2012年及之前的3年内,上虞区5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共有928项,发生工程变更的有693项,占总工程数的74.6%。一些工程变更次数之多令人咋舌,崧厦镇一农贸市场建设工程有97张变更单,增加预算近850万元。
为此,上虞区建立起中介监管平台,通过“双查双保”,牢牢管住中介机构。上虞区纪委还划定“红线”:对1000万元以内的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总额不能超过合同价的10%;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变更不能超过合同价的8%。超过这条“红线”,区监察局就组织人员调查剖析,查清中介机构、政府部门和施工单位的责任。
监管带来了一系列可喜的变化。2013年至2015年,村级建设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两项合计节约财政资金9.1亿元,其中中介服务费减少支出4000万元。2010年至2012年全区因工程变更引发的信访年均达55件,2014年下降到9件,2015年仅为5件,降幅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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