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30日讯 记者昨获悉,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实施第一批市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锁定6大类、23项重点工作,明确具体目标任务、举措和完成时限。
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明确,今年我市将组织开展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围绕重大项目建设、企业培育、平台建设等中心工作,排出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并要求对每个行动计划专门作出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强化要素保障,确保重点工作每年有突破、有进展、有实效。
首批市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分为亮点区块建设、平台建设、城市建设管理、交通、经济和教育6大类,涉及滨江商务区、浙南科技城、五马商圈、高铁新城、双屿、中央绿轴、三垟湿地、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城中村改造、市区城市管理提升、道路综合整治、停车场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市政架空线路“上改下”、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七大重污染行业整治、综合交通建设、领军工业企业和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培育、市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旅游发展、区域资本市场、市区东部基础教育提升等23项具体工作。
据悉,各项具体工作将由市分管领导牵头负总责,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拟订第一批市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具体目标、具体任务、具体项目、具体举措和完成时限等内容。
据悉,市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将被列为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年度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市考绩办还将同步制定督查考核方案,强化专项督查,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推动“三年行动计划”落实。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404 Not Found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