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31日讯 “听说4月1日起,国四标准的车不给上牌了,这是真的吗?我刚买了一辆国四排放的二手车,发票是2015年3月开的,还没过户,能上牌吗?”昨日,市民陈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61116222询问。
记者就此事向交警部门求证,工作人员表示从4月1日起,乐清开始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五标准”),凡不符合“国五标准”的新购车辆将不能上牌。
4S店难觅“国四车”
昨日记者对乐清多家车行进行了走访,发现大部分汽车4S店对于新标准实施早有准备。
“我们车行现在没有卖‘国四车’了,在售的都是‘国五车’了。”东风日产一名姓桑的经理告诉记者,“国五”和“国四”在价格上差别不大,只是厂家在生产车辆时根据国家的排放标准调整了一系列相关技术指标,并非改变设计或材料,所以两者价格差不多。
“我们车行已经没有‘国四车’了,早在几个月前都销售完了。”上海斯柯达一名姓叶的经理说。
乐清大部分汽车经销商表示,目前已无“国四车”可供销售,从去年开始就在售“国五车”了。
明起实施新标准
随着汽车数量猛增,车辆尾气已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乐清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相比“国四排放标准”,国五排放标准新车的氮氧化物(NOx)排放降低了28%,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HC NOx)总和指标降低了23%,柴油车的颗粒物浓度(PM)降低了82%。
此次新政策将分阶段实施,现阶段对小车车主的影响主要有两点:首先,4月1日起,乐清开始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此标准主要针对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轻型汽油车和轻型柴油车,以及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的重型柴油车。也就是说今后在乐清只有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才能够上牌,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新车和外地转入的二手车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其次,新政策对时间节点上产生的特殊情况也有明确规定。在2016年4月1日前已签订新车销售合同,或开具新车统一销售发票,或省外车辆管理所已办结转出业务欲转入浙江省的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车辆,可以在2016年6月1日前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注册登记、转入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4月1日前已购买开具发票的“国四”新车需携带购车材料至车管所进行备案。
“国四车”在省内可转
新规对一手车市场冲击不大,但在二手车市场却引起一定的波澜,尤其是那些想转为乐清牌的外地籍车。
日前,市民李女士在台州二手车市场看中一辆车,但查询到该车的排放标准是“国四”的,她担心车子不能回乐清过户上牌了。
昨日,不少车主都打电话向车管所询问类似情况。车管所工作人员解释,依据现有政策,“国四”标准的二手车可以在本省范围内转移登记,但是不能外迁到已实施“国五”标准的其他省市。因此,陈先生可以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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