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未成年人社会关护团参与刑事诉讼活动400余次
2016年04月02日 14:30:32
来源:
金华晚报
浙江在线04月02日讯 “谢谢你们,在我人生转折之时,是你们一直默默对我的关爱,使我能够顺利踏进大学之门。”昨天,小陈含着热泪对检察官和关护团成员说。
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青少年司法保护和教育转化中的作用,为青少年成长撑起“保护伞”,由浦江县检察院提议,经该县县委政法委、团县委牵头,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参与,2014年浦江县成立了未成年人社会关护团。关护团在吸纳乡镇干部、共青团、关工委、派出所、社工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基础上,又邀请企业家志愿者、乡镇调解员、教育工作者等人员加入,人数由原来的30余人增加到目前的50余人。
“了解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心、家庭等基本情况,帮助其解决恐惧、焦虑等生理、心理问题,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心健康。”这是浦江县未成年人社会关护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从成立以来,关护团成员共参与刑事诉讼活动400余次,在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悉,浦江县检察院还根据办案中发现95%以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实际情况,利用浦江县未成年人社会关护团平台,创新“三情”关爱模式。在讯问时,由关护团成员温情感化、说理释法、教育鼓励,并且关护团成员24小时随叫随到。
依托基层检察室设立联络站,选派关护团成员向辖区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延伸青少年柔情预防犯罪工作触角。2015年以来,浦江县检察院提供法律援助143人,封存犯罪记录124人,其中,对犯罪轻微者不捕6人,不诉4人,依法保障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标签: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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