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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启动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 力争公众满意度70%以上
2016年04月09日 16:04:33 来源: 宁波日报 蒋炜宁

   浙江在线04月09日讯 昨天《宁波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及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正式下发,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和治理能力,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第二批试点城市,全国共有15个,其中浙江省两个,分别是杭州和宁波。通过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我市力争至明年底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70%以上。各县(市)区同步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从今年起食品安全将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

  据去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公共服务蓝皮书》,宁波跻身全国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改善的前10个城市,名列第3位。记者从4月1日召开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获知,去年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全年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从产业基础来看,宁波食品产业仍处于低、小、散的发展阶段,产业层次和集聚程度相对较低,加上企业诚信意识不强,监管难度较大。从整体环境看,宁波是一个食品输入型城市,75%以上的食品来自外地,大型批发市场的追溯体系尚不健全,输入性风险依然很大。从监管现状来看,基层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面对网络食品营销、个性化食品产品定制等新业态在防控上能力有待提升。另外,公众缺乏科学、理性的食品消费观念。

  “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强化全程监管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加强食品农产品源头监管的同时,要做好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

  据介绍,通过创建,将落实小作坊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推出第三批许可目录;按照“互联网+”思维,探索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建档、亮照亮标、电子取证等措施,加强食品电商、网商销售监管;全市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和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75%;在重点餐饮单位逐步推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产地证明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构建产地审查、产品预检、口岸分类、记录追溯等四个关键环节的进口食品全过程监管体系。

标签: 食品安全|试点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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