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淳安县海事处向县政府专题报告了千岛湖采砂船整治工作的情况,采砂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76艘船舶已申请退出市场,并完成船舶拆解和补助审核发放,另有35艘保留的船舶开始改造生活污水收集柜。
采砂船整治是千岛湖水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决策,而这项工作能够得以顺利推进,得益于淳安县去年出台的一项新政——重大决策司法机关提前介入。
根据这项新政,关系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管理等重大决策;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有可能在较大范围内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有关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城乡发展等重点项目和工程建设等8类重大决策事项,都需要司法机关提前介入,研究论证决策的合法性、执行条件以及预判社会稳定风险等因素,以促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以采砂船整治为例,去年11月,淳安县水利局与淳安海事处通过调查摸底,向县政府提出了对千岛湖湖区采砂船及货运船舶进行整治的具体方案。由于该方案涉及千岛湖水体保护以及采砂船业主群体利益,县政府决定启动重大决策司法机关提前介入机制,由司法机关对整治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风险可控性进行前期论证。
经过司法咨询小组深入详细的论证,认为该整治方案中提出的三种船舶后续处理类型中,有一项不具可行性,甚至会对整治工作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司法咨询小组对整治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得到了县政府的认可。而在采砂船整治的实际推进过程中,也验证了当初司法咨询小组的观点,及时地调整方案,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截至目前,淳安已经对18项重大决策启动司法咨询,经过司法咨询的决策也都得到了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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