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浙江新开局-2016浙江两会
共享荣光-浙江在线新闻中心2015年终盘点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金华 正文
电动自行车被盗,他没有报警 民警巧破“案中案”
2016年04月25日 09:55:33 来源: 金华晚报 董宏程

   浙江在线04月25日讯 “真的是太感谢他们了,我都没有报警,他们却帮我把车给找回来了。”昨天下午,家住市区江南的朱先生将一面锦旗送到金华江南公安分局巡防大队,感谢巡防队员找回了自己失窃的电动自行车。

  提起这件事,其实江南巡防大队的队员也有些意外,因为这是一起“案中案”。

  上周,江南巡防大队接到市民报警,反映自己家中的电脑失窃了。失主居住在市区一城中村出租房的四楼,被偷走的是一台台式电脑。

  “门是锁好的,但是窗户没有关。”通过视频监控录像民警发现,当天一个鬼鬼祟祟的男子爬窗进入了出租房,随后用网线将电脑的主机和显示屏从窗户上放下来,人也再次通过窗户离开。男子随后将电脑放置在电动自行车上,并骑着车大摇大摆地离开现场。

  根据种种线索,民警最终在第二天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陈某。陈某今年27岁,贵州人。面对民警询问,他对自己盗窃电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不过,让民警感到疑惑的是陈某用来作案的电动自行车的来源。起初,陈某坚称电动自行车是自己买的,但是陈某拿不出任何购买凭证。最终,无计可施的陈某只好承认电动自行车也是自己盗窃所得。

  民警通过电动自行车的车身号码并没有找到相关案件和受害人,民警怀疑受害人并没有报警。最终,江南巡防大队的队员费了不少工夫,才联系上了电动自行车的车主朱先生。

  “车丢时我心想肯定找不回来了,就没有报警。”朱先生表示,电动自行车是前段时间被盗的,自己确实没有报警,没想到民警却帮他找回了车子。随后,朱先生送来了锦旗。

  江南巡防大队提醒市民,在生活中要注意财物的保护。一旦失窃,无论财物的多与少,一定要及时报警,并给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线索。

标签: 电动车|被盗|案中案 责任编辑: 周舸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