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6日讯 昨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2016年市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根据有关规定,我市拟根据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发行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2亿元,其中安排市本级22亿元、转贷部分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和县(市)区10亿元。
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将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
市本级支出2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19亿元、专项债券资金3亿元。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列入“提升城市品质、建设美丽宁波”“宁波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基础设施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具体为,城市道路项目投入11亿元:滨江大道及二期工程5亿元、中山西路改造(机场路-长乐路)2.2亿元、宁镇路改造(常洪隧道-金河路)1.2亿元、世纪大道快速路一期(东苑立交-百丈东路南)1.2亿元、世纪大道快速路(百丈东路-永乐路)1亿元、三官堂大桥(江南路-中官西路)建设项目0.4亿元。城际铁路项目2.38亿元:为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高速公路项目3.62亿元:为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工程。教育基建项目2亿元:为宁波国际职业技术学院(TAFE学院)二期项目。专项债券资金3亿元用于市土地储备中心大庆新村地块项目。
转贷支出10亿元,均为一般债券,具体为:交通建设项目3.4亿元,教育卫生建设项目3.1亿元,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项目2.6亿元,生态保护建设项目0.9亿元。
新增债券收支列入预算后,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由年初预算的579.25亿元调整为608.25亿元,增加29亿元;同时,增加市本级支出19亿元、转贷支出10亿元,支出合计相应由年初预算的579.25亿元调整为608.25亿元,收支仍保持平衡。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404 Not Found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