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6日讯 企业肩头的担子又可以轻点了。记者昨天从宁波市人社部门了解到,5月1日起,宁波全市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调,费率由1.5%降为1%。
预计每年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轻负担3亿元
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道,今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宁波实际情况,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全市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调,费率由1.5%降为1%。
具体来说,这次费率调整后,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基数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暂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根据测算,本次费率下调后,预计每年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轻负担3亿元。
宁波已落实多项减轻社保费率政策
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宁波已经落实多项减轻社会保险费缴费负担各项政策,千方百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帮助企业轻装上阵。
在养老保险方面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宁波调整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单位缴费部分由20%下调至12%,2013年5月起按照省有关政策统一调整为14%并执行至今,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较低水平。仅此一项,“十二五”期间为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80亿元。
在医疗保险方面今年2月1日起,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从11%降到9%,其中按8.5%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0.5%的费率缴纳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经测算,每年将为市级统筹区用人单位减少医疗保险缴费9.05亿元。仅今年2月~3月,市区10.7万家用人单位就减少医疗保险缴费1.85亿元。
在工伤保险方面2015年10月起,在市级统筹区范围内下调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调整后的平均费率从0.95%下降到0.61%,当年内即为市区9.8万家用人单位降低成本约0.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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