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4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兆轶 张帆 通讯员 孙海旭) 4月27日下午,杭州市产权交易所发布《杭州市出租车经营权交易规则(试行)》,并同步发布《关于实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开交易的公告》,决定从4月27日起,对客运出租车汽车经营权实行公开交易,交易平台设于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据了解,杭州市去年12月2日发布的《指导意见》已对经营权交易行为做出了规范,规定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交易应当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受让方须符合出租汽车经营准入条件或持有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资格证。根据此规定,目前杭州市九城区存量出租车(运营中的出租车)均可转让,受让方除原出租车企业、个体经营户外,还新增加了出租汽车驾驶员群体,也就是说司机个人也能申请受让。
运管部门表示,建立出租车经营权公开交易平台,完善经营权转让制度,利于避免经营权炒卖行为,“经营权在市场上还是存在一定的价值,又无法杜绝经营权私下买卖行为,所以建立公开交易平台,规范交易行为,实行风险告知,交易信息、价格公开透明,权责更加明确,改变以往买了经营权无法落户的尴尬。此外,放开了驾驶员个人受让经营权的限制,就是希望有更多热爱出租车事业的驾驶员能够开上真正属于自己的出租车,享受改革带来的获得感。”杭州运管局出租车处管理三科黄科长说。
公开交易也为出租车驾驶员和出租车经营权持有者建立了公平的进入和退出通道,有利于打破企业对经营权的垄断。
至于经营权转让的价格,黄科长表示,这由市场自主调节决定,政府不会出台指导价,“当交易达到一定量的时候,市场就会出现一个转受双方都认可的心理价,如果转让方出价太高可能无人问津,受让方开价太低也可能得不到经营权,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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