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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废水通过雨水管偷排 台州路桥查处环境污染案
2016年05月05日 04:14:02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区委报道组 王依友 通讯员 施陈懿

  浙江日报讯(区委报道组 王依友 通讯员 施陈懿)日前,台州市路桥区查处了一起涉水环境污染案件。据了解,一家从事摩托车配件磷化、水拋加工的机车部件厂,私设磷化、水拋车间进行非法加工,无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车间雨水管偷排。执法人员对车间废水进行采样监测,水样重金属含量超过排放标准3倍以上,其行为已经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目前,当地公安部门已对当事人立案查处。

  今年以来,路桥区对废塑料清洗、非法酸洗等涉水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即对没有达到纳管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单位,一律限期整治;对没有达标、直接排放的单位,一律停产整治;对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也没有接入排污管网的单位,一律依法关停;对违法排污、严重超标排放的单位,一律按最高限额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单位,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严防非法电镀、非法酸洗、小冶炼、废塑料清洗等死灰复燃。

  今年1月至4月,该区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100人次,责令限期整改、停产、关闭企业40家,行政拘留5人,刑事拘留6人,判刑5人。对巡查中发现的涉水环境污染行为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以“零容忍”之态助推“五水共治”工作。

标签: 废水|偷排|污染 责任编辑: 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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