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只想“拿回家玩玩”的他“摊上大事了”,犯盗窃罪被罚8000元
去KTV的路上遇到前方交警查酒驾,同事酒后驾车被交警逮个正着,坐在同一辆车上的男子邓某竟“突发奇想”,一个人悄悄摸到交警车上,盗取了交警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酒精测试仪,结果“摊上大事了”。
40多岁的邓某是绍兴一家印染厂的员工,去年11月7日晚上,邓某与余某等同事在滨海工业区吃晚饭,几人都喝了黄酒。吃过晚饭见时间尚早,一同事提议去柯桥某KTV唱歌,几人均表赞同。
于是,余某驾车载着邓某等4人前往KTV,晚上9点多,当车子途经柯桥区镜水路与云集路交叉口时,被交警拦下,原来当晚该路口交警正在查酒驾。驾车的余某由于晚上喝过酒,在酒精检测中显示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于是民警将余某驾驶证扣留。驾驶证被扣,车子不能开了,几个人就准备打车去唱歌。
就在这时,路口一辆轿车司机发现前方查酒驾当即调头逃离,还将另一辆车给撞坏了。刚给余某做过酒精检测的交警见状,顺手将酒精测试仪放在警车副驾驶座位上,马上与其他民警驾驶一辆拖车前往追赶。
这一幕被邓某看在眼里,他让同事先去叫出租车,自己一会儿赶过来。随后,他一个人折返回到交警查酒驾的路口,将放在警车副驾驶座位上的酒精测试仪拿走了。邓某交代说,自己是觉得这东西可以测试酒精含量,准备拿回家去玩玩。
当天晚上,邓某带着偷来的酒精测试仪和同事在KTV唱歌,事后竟将酒精测试仪忘在了KTV包厢内。
第二天,KTV的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了前一天晚上预订包厢的邓某同事,很快邓某盗取酒精测试仪的事被厂方负责人知道了。该负责人随即派人将酒精测试仪送还给交警部门,然而民警在使用中发现,该酒精测试仪已被损坏。经鉴定,涉案酒精测试仪价值5530元。
随后,邓某投案自首。近日,柯桥区法院一审判处邓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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