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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7月1日起全面实施货运实名制 托运不亮身份证会被拒收
2016年05月10日 10:43:32 来源: 金华晚报 周轩

   浙江在线05月10日讯 记者昨从市运管局获悉,从7月1日起全市全面实施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和查验制度。届时,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如果不提供合法的身份证件做好相关登记,将会遭到拒收。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实名制管理,保障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及《关于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我省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在6月底前做好落实受理环节实名制和查验制度的各项前期工作,确保7月起我省全面实施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和查验制度。

  根据要求,市运管局积极落实货运实名制工作,要求各货运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张贴公告,明确禁运物品、违禁物品、限运货物相关图片资料以及实名制受理、查验制度的法律规定。各货运经营者登录运政网上服务大(http://183.136.168.208:8080/enterprise)在线录入经营业户的相关数据。

  同时,各货运经营者在受理托运货物时须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查验制度。填写《金华市货运受理实名登记表》,做好托运人和托运货物的品名、数量等相关信息登记工作。认真执行货物安全检查,防止伪报品名托运或者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违禁物品、危险品,防止伪报托运人身份进行托运,对托运人拒绝安全检查的物品不得运输。

  各货运经营者所属的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此外,市运管局未雨绸缪,将督促各货运站场经营者加强源头管理,对进、出站运输车辆进行登记。

标签: 货运|实名制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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