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3日讯十年前,他们结合,是为了一起有个照应,更好地生活;十年后,他们年逾古稀,却理性分手,同样是为了对方都能更好地安享晚年。
近日,淳安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的法官,前往一户行动不便的耄耋老人家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为这对老人为期十年的婚姻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花甲之年
独居二老“搭伙”过日子
从子女们口中得知,2005年,钱大妈、田大爷居住的小区因开发面临拆迁。两人的配偶都不在了。钱大妈性格开朗,思想新潮,早早地签署了拆迁协议,拿到了安置房屋。可邻居田大爷对拆迁态度却截然相反,别人怎么劝说也不愿意搬走。
为确保拆迁顺利进行,同时也为了让独居的田大爷和钱大妈都能有个幸福的晚年,拆迁人员趁机撮合两人相伴终老。没想到,因田大爷和钱大妈都是同一单位的退休职工,彼此相互了解,且退休待遇也相当,两人一拍即合。遵循老人们的个人意愿,双方子女也都表示赞同。就这样,74岁的田大爷和60岁的钱大妈走在了一起,婚后田大爷也顺理成章地住进了钱大妈的安置房里。
田大爷在拆迁中选择了货币补偿,为了避嫌,更为了避免日后的经济纠纷,钱大妈主动把田大爷拆迁所得的全部补偿款都如数交给了田大爷的两个儿子。婚后,二老经济独立,退休工资也各自支配。因为田大爷年岁高且腿脚行动不便,家里生活都由钱大妈一人张罗,大爷每个月也会从退休工资中拿出一部分交给大妈,作为生活费。
古稀之后
老人理性分手各自安享晚年
如此和谐的日子,他们一过就是十年。然而十年后,他们却向子女提出想要离婚。一个年逾古稀,一个已是耋耄之年,生活幸福圆满,为什么又要选择“分手”?
听到这个消息,邻里们都有些难以置信。但子女们随后道出的原委,也让大家着实佩服两位老人的气度和对待感情的理性态度。田大爷多年来一直腿脚不便,辛劳照顾他十年的钱大妈如今也到了古稀之年,二老不要说相互照顾,就连各自的生活都开始难以自理。二老寄希望于子女们的照顾,双方理性地选择了离婚,毫无顾虑地回到各自的子女身边养老,因此也避免了日后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
尽管10年的朝夕相处与互相照应,老人之间多有牵绊和不舍,但瞻前顾后的他们,为了减少日后与对方子女们的纠纷,选择了离婚。而两人的子女也表示,尽管老人们各奔东西,但只要父母有惦念,他们定会让“一家人”小聚,让老人享受天伦之乐。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