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拥有22万多平方公里全国最大的近海渔场,素有“东海鱼仓、中国渔都”之美誉。然而,由于长期以来采用粗放型发展方式,我省海洋捕捞产能严重过剩,涉渔“三无”(无船名号、无渔业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量大面广,违法违规捕捞屡禁不止,海洋环境污染不断加剧,致使海洋渔业资源日益衰退,“东海无鱼”的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扭转这一困局,2014年7月,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修复振兴浙江渔场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围绕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和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总体部署,以推进海洋经济强省、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振兴浙江渔场为目标,以“打非减船”、修复资源、强化管理为重点,用3年左右时间开展浙江渔场“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行政处罚规定》、《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违反伏休规定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开展“船证不符”捕捞渔船和渔运船整治、禁用渔具整治、污染海洋环境行为整治,保障沿海渔民群众长久生计,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省领导任组长,政法、综治、宣传、经信、财政、交通、海事、边防、海洋与渔业等28个省级相关部门及沿海市党政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行动协调小组,落实了部门职责和属地责任,制订了考核办法。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打”开路、全面联动,“铁腕重拳、高压严管”的综合执法态势,初步构建起堵疏结合、标本兼治,“依法治渔、长效惠渔”的体制机制,有力保障了专项执法行动的实施。
截至2015年底,全省累计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4004艘,取缔“三无”渔船取得决定性胜利;完成5306艘“船证不符”渔船初步整治,清缴以“一电四网”为主的“绝户网”17.41万顶/张,增殖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50.3亿尾(粒),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海洋环境季度监测通报制度,“三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局;查处违法案件2630起,移送司法机关146人,打破了长期以来国内海洋捕捞“无序、无度”和“不敢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局面;渔业油价补贴改革全面启动,渔民转产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深化,法规制度机制逐步完善,深层次改革不断破冰。
修复振兴浙江渔场暨“一打三整治”行动,开启了我省海洋渔业法治化航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同,也得到了中央领导及国家部委的充分肯定。2015年4月,农业部、中央海权办等国家部委在我省象山召开了全国清理整治“绝户网”和涉渔“三无”船舶工作现场会,推广我省工作经验,“一打三整治”工作上升为国家行动,“全国一盘棋”态势正在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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