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杭州市富阳区经省政府批准实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试点。经过不懈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三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一图(权力运行图)一改(行政审批改革)”一系列配套制度改革成果,被列为第三届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十佳案例。
根据法治、精简、效能、严控的原则,创新提出“原始权力、常用权力、非常用权力”框架体系,以2008年推行的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改革为基础,梳理出4729项法定的县级政府行政权力,规范权力名称、统一权力编码、明示办理流程等,形成了一份“瘦身”的、清晰的、能让群众看得明白的政府权力清单。根据职责法定、问题导向、公开透明原则,在全国率先探索编制了责任清单,细化政府部门主要职责552条、具体工作事项2056条,乡镇、街道主要职责244条、具体工作事项1761条。梳理出部门间职责边界100项及乡镇、街道与部门间职责边界6项。从审批事项、权力取消、转移、委托下放、项目资金等八个方面着手,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641项。根据各部门职责延伸,梳理出基本公共服务223项和其他公共服务387项,形成公共服务清单。试行“负面清单”外零审批制度。对负面清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探索试行不再审批制度,审批周期从原来的270天缩短至60天以内,提速70%以上。积极建设政务服务网,推进行政权力“一站式”网上运行,并延伸至乡镇、街道,以“两集中两到位、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实施行政审批效能指数考核”为基础,探索推进审批资料共享、中介纳管捆绑考核、建设工程“多测合一”、证照到期告知等一系列审改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
国务院领导高度评价富阳的创新做法,批示肯定了权力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对于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具有重大意义。2014年5月,中央改革办内参《改革情况交流》(总第24期)专门刊发富阳的改革步骤及取得的成效,富阳权力清单制度改革成为全国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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