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张高平(张辉之叔)因涉及2003年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强奸致死案,被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3年,浙江省政法机关在发现“两张叔侄强奸案”可能存在冤错后,高度重视,认真复查。同年3月2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着忠于真相、忠于法律,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杀人案启动再审程序,公开宣判张辉、张高平无罪。并于5月17日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纠正错案及责任追究往往牵涉很多单位,关系多方利益。再审中,对张辉、张高平是否要宣告无罪各方存有不同看法。有人提出以往纠正错案,要么是真凶出现,要么是亡者归来,而此案并无以上情形,是否应宣告无罪?对此,浙江省政法机关不回避、不含糊,坚持疑罪从无,省高院首次尝试运用新刑诉法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认定本案不能排除相关办案机关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再审改判无罪。正义虽然迟到,但不会缺席。
“两张”冤错案的纠正,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热议。在依法处置过程中,浙江省政法机关坦诚回应舆论关切,认真做好重大敏感案件的舆情收集研判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媒体和公众理性看待司法热点问题。浙江纠正错案的舆情应对满意度在中国青年报发布的首期舆情指数排行榜中排名第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面对错案,我省政法部门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体现了一种勇气、自信和对法治精神的追求,对完善刑事司法制度、树立公众法律信仰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直面错误,能够帮助我们从中分析原因、汲取教训,找准对策、完善制度,从而避免类似的错案再次发生。此后,省政法机关对此案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积极推动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完善预防冤错案件的工作机制,共同制定了死刑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证据补查程序等工作规定,牢牢把握预防冤错案件的法律底线。
为了进一步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2015年,浙江省出台了防止冤假错案33项制度,建立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全力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浙江省政法机关敢于纠错不护短、不断建立健全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机制是法治进步的最直接体现。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404 Not Found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