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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砥砺创反家暴工作“温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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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30日 15:15:42 来源: 浙江在线

  自2006年以来,温州市抓住家庭暴力这个妇女维权的热点、难点问题,整合各方资源,切实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十年来一以贯之接力探索,形成上下联动、左右策应的工作机制,逐渐形成了反家暴工作“温州模式”。

  2006年,颁布了我国首个反家暴政府令——《温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在全国率先设立“反家庭暴力周”,规定家暴案件纳入110接处警,开展零家暴社区创建活动,将反家暴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2008年,龙湾区人民法院成为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全国基层试点法院,并发出我省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2010年,温州市、县两级人民法院率先在全省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全面推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2012年,温州市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首批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审理试点城市之一,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审理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市妇联联合司法部门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率先实现市、县两级婚调会全覆盖,积极推广婚调机构进驻民政婚姻登记大厅的经验做法。2013年初,率先开展基层派出所家暴投诉受理规范化操作试点工作。同年底,市妇联、法院、公安等五部门联合出台《温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至2016年2月底,发出告诫书706份。目前,温州市、县两级反家庭暴力庇护站、妇女儿童伤情鉴定中心均已成立,并将受暴妇女纳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进一步强化对受暴妇女的维权救助。201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两起因家暴引起以暴制暴故意杀人刑事案件庭审中,创新引入专家“证人”出庭制度,成为适用“两高”两部意见的温州样本。

  温州市反家暴相关工作广受赞誉,八项反家暴工作经验被《全国反家庭暴力法》吸收采纳。法院系统的创新实践在2016年全国“两会”报告中体现并荣登全国2015年度妇女权益年度十大新闻榜和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多项工作被中央电视台、《中国妇女报》、《法制日报》等媒体报道。

标签: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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