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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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30日 16:00:05
来源:
浙江在线
张建民,男,193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吉县退休干部。26年来,他扎根农村,义务普法,先后为26万多人次免费上法律课,讲课次数达1500余次。他收集、整理、修改、编写的讲稿有75本,累计70多万字。先后荣获“全国法制宣传先进个人”、“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 、2009年度安吉最有影响力人物等荣誉称号,并入选2014年中国好人榜,《人民日报》2014年10月14日曾报道过张建民的普法工作事迹。
作为县普法讲师团讲师,他从“二五”普法开始便活跃在普法宣传第一线,为农村普法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除了接待群众来访咨询外,其余时间基本都忙碌在大大小小的农村法制讲堂上,足迹遍布了全县208个村(社区)。他始终秉承“群众需要什么,我就讲什么”的原则和“听得懂、看得见、记得牢、用得上”的宣传风格,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老百姓讲述合同法、劳动法、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农村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民事纠纷处理方法,受到广大农村群众的欢迎。
为配合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的开展,他及时调整更新宣讲内容,学习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收集典型案例,加班加点写讲稿备课,共举办相关主题讲座100多场次。通过他的宣传辅导,当地群众对“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的重大意义认识有了明显提升,更加支持和主动参与中心工作。
二十多年来,他始终如一地坚持义务普法,不管白天黑夜、日晒雨淋,无论路途遥远、上课地点偏僻,只要群众需要他就去讲课,满腔热情丝毫不减一分。2012年,安吉县司法局命名成立了“张建民普法(调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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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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