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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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30日 16:00:05
来源:
浙江在线
陈永明,男,197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近13年来,他单独承办各类刑事案件242件,其中174人被判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无一错案。201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2015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1年,浙江、山东警方联合捣毁了一起横跨山东、河南、河北、浙江、辽宁、陕西等多个省份的“地沟油”大案。该案仅案卷材料就有2米多高,最困难的是几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只承认将“地沟油”销售他人作饲料用油,致使案件一直无法定性。为此,他带领专案组夜以继日地审查证据,并耐心打消证人顾虑,准确掌握了买家所购“地沟油”用于食用的证据,为该案审理打开了突破口。
在办理原杭州市副市长许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案的15个月中,他与专案组同志全力投入,对200多卷证据材料、60多笔犯罪事实进行严密梳理,共完成434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庭审前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会提出哪些辩解、辩护律师会有哪些辩护,准备了详尽的答辩策略,保证了庭审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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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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