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祥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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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30日 16:00:05
来源:
浙江在线
胡祥甫,男,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一级律师。曾任第六届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六、七届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
他信仰法律,热爱律师事业,曾成功办理“中国股市第一案”、杭州“张小泉”状告南京“张小泉”字号商标侵权案、《大明宫词》电视剧著作权纠纷案、淘宝网被小熊维尼状告网络侵权案、某通信公司涉嫌走私一亿美元货物被法院宣告无罪案、惊动中央领导的金华中学生徐力杀母案、温州立人集团非法集资50多亿元案等。因律师业务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
他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工作,参与省、市地方立法,每年至少为10部以上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订提出意见、建议,被聘为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参与信访工作,协助做好省领导下基层接待信访群众活动,被杭州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为杭州、丽水、东阳等20多个市县的党政领导班子作法律知识讲座达30多场次,被评为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先进个人。
在担任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期间,他积极倡导和组织“律师进社区”活动,得到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和广大群众的好评。杭州市律协协会党委在2012年6月被中共浙江省委授予“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在建党90周年时,胡祥甫同志被杭州市委授予“杭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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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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