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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监管主体职责 温州着力补安全短板
2016年09月19日 09:56:00 来源: 浙江日报

  日前,瑞安市塘下镇韩田村一栋四层“通天房”发生火灾,10多人被困。因为户主年初完成的“物理隔离”,被困人员全部成功脱险。所谓“通天房”是只设一个一通到顶楼梯的楼房。一旦发生火灾,烟气就会顺着楼道向上蔓延形成“烟囱效应”,令原本用于逃生的楼道成为“绝命通道”。

  “物理隔离”简单点说,就是用消防门、水泥墙取代原来的木门、简易隔板。虽然举措简单,却正是防治出租房、合租房火灾隐患的“关键”。统计数据显示,近3年来,温州近70%的火灾都发生在消防隐患严重的出租房和合用场所,而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最大的火患之一就是用于隔断的木板和木门。通过该项整治,温州今年1月至6月出租房、合用场所火灾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1%。

  对全市52.9万家出租房、合用场所强制性推进“物理隔离”,是温州防范火患的有效之举,更是温州精准发力补齐自身安全短板的缩影。“创建较高水平平安大市,需要我们找准发力点。执法的痛点就是我们发力的焦点。”温州市安监局局长贾焕翔说。

  今年6月6日,在温州市政府召开的第67次常务会议上,市长张耕与各副市长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剑指温州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重要原因之一——监管主体不明确、职责不清。温州市安监局在今年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的同时,启动了外聘安全生产专家参与现场执法机制。“过去我们检查粉尘涉爆企业,一般只会看有没有安装风道。但是最近一位外聘专家在跟我们检查时发现了被忽视了的风道内部堵塞的情况。这个隐患更大!”永嘉县安监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金郁斌说。

  以前,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只有在发生事故后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很多当事人都存在侥幸心理。对此,温州建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事故前追刑责机制,将事故追责关口前移。目前,已有40起未发生事故的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当事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5起案件终审判决。

标签: 消防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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