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关系人们日常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在浙江,立法机关怎样通过“浙版新消法”的制定,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昨天,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专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召开圆桌座谈会,就《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听取媒体意见建议,并通过媒体,就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向社会公开开展立法调研。
本报记者关注预付款消费
预付款消费,是消费纠纷的“重灾区”,是省人大在此项立法中希望重点听取社会意见建议的内容,也是不少媒体关注的焦点。对此,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规定,“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在预付卡(券)或书面合同中,对缴存金额、优惠比例、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对于这条规定,怎样才能使得操作性更强,更能切实减少纠纷,立法机关想进一步听听媒体的意见。
本报记者注意到,实践中,消费者接触面较广的美容美容、社会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等,预付金额越来越大,少者几千,多者几万,但大多没有书面合同,有的甚至没有预付卡(券),商家只提供预付金额和消费情况的电子记录。
“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就蒙受大额损失。”对此,本报记者提出建议,是否可以在立法条款中对建立“合约”的具体形式进行强化,同时规定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这类企业的备案,建立日常监管检查制度,并建立诚信档案。另外,还可以通过立法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在新法实施后,不仅加强对消费者的法律知识宣传,还要加强对企业的法治宣传,避免消费纠纷的发生,同时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建议立法“掐断”消费者信息泄露源头
座谈会上,有媒体记者提到了不久前的山东贩卖个人信息案。事实上,除了这类大的刑事案件,很多人都曾遇到过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有时消费者还会间接地落入经营者设好的信息泄露陷阱。比如,现在很多酒店尤其是快捷酒店对住店客人提供免费WIFI,但要先进入一个第三方的登录界面,输入手机号码或者房间号后等才能接入无线网络,“实际上,每个住店客人在办理入住时都已经出示了身份证,也有了住宿记录,就应该不再设‘输入手机号才能无线上网’这个前提。这样的设置,增加了个人信息泄露的危险。”
怎样堵住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对此,有记者提出,修订草案的二次审议稿已经详细地规定了需要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比如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中获取的消费者姓名、性别、反映健康状况的体检报告等。在此基础上,可以尝试通过立法“掐断”经营者额外获取与其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内容,从源头上避免信息泄露。
省人大继续公开征集公众意见
此外,记者们还就商品房消费、网络消费、汽车消费等纷纷提出意见建议。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说,媒体记者们针对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难题问题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有的针对性很强,有的还提出了进一步的立法建议,这些立法机关都会认真考虑。同时,省人大也希望通过媒体,进一步听取广大公众的意见建议。
记者了解到,目前,《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正在进行二次审议修改,新的“浙版消法”即将出炉。因此,就消费中容易产生纠纷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预付款消费、汽车消费、网络消费等,省人大将继续通过媒体听取广大公众的意见建议,对法规草案作进一步补充完善,最终使“浙版新消法”成为我省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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