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农村防火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发生,丽水市将农村消防工作上升为党委政府重点民生工程,立足农村消防安全形势和现状,谋实策、出实招推进农村火灾防控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实现农村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农村火灾防控能力。
一、紧抓电气线路改造。党委政府和乡镇(街道)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对电气线路清理和更换进度缓慢的地区,强化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措施导向,对照整改方案,确定需要改造的对象,逐项落实经费,从最危险部位、最易引发人员伤亡处着手改起,做到“整改一户、安全一户”。2017年底前,各地要完成农村地区文物古建筑、木结构老年人照料中心和弱势群体居住的木结构老旧房屋电气线路改造工作。
二、夯实消防工作基础。推进农村消防水源建设、村庄道路改造等基础性工作,按“一村有一池一井或一河一溪”的标准,利用天然水源或建设蓄水池(水塘)以用作消防用水,设置取水标识,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取用;村庄道路逐步达到便于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各地乡镇政府出资,做好热水袋等更加安全取暖工具的集体更换工作,确保以后不再使用有火灾危险性的取暖工具。逐步推进独立烟感报警器安装工作,提高“技防”手段的应用,安装在卧室、厨房等部位,做到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预警,人员能够及时疏散。
三、强化消防组织建设。各地完成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建设,在乡镇(街道)建立消防工作站,至少落实1名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排查治理工作,实行实体化运作。督促指导村(社区)在“两委”中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将综治和消防网格进行并网,对人员和经费予以保障确定,强化日常的排查和人员的管控,特别是针对弱势群体等重点人群,做到经常性走访,常态化管控,每家每户的情况都做到心中有底。全市所有乡镇均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按照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按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满足人员相对固定、器材装备充足等基本要求。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地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安全的宣传普及工作,从保障房屋居住人员自身安全和利益出发,组织人员重点深入各村,尤其是老年人集聚较多、老旧民房较集中的区域,宣传和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以及逃生自救、报警、疏散常识,重点提高房屋业主、弱势群体亲属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以及居住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居住人员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意识。在各村设立固定的消防安全阵地(设置防火公约、消防宣传栏等),乡镇确保每天固定时间阶段的农村消防广播,提醒百姓注意消防安全。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404 Not Found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