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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2018年08月16日 17:59:24来源: 浙江日报

  浙江在线8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莹 通讯员 陈登杰)记者今日从浙江省物价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相关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该局联合省电力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的通知》,要求转供电主体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落实国家和省各项降电价措施,将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

  据了解,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目前,一些地方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存在政府降低电价措施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情况,终端用户没有享受到降电价的政策红利。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是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通知》明确,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按规定申请改制为增量配电网;对于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转供电主体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落实国家和省各项降电价措施,将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此项工作,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转供电主体应最迟于今年8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转供电主体在该时限之后仍未将降电价措施传导到终端用户、转供电环节仍存在不合理加价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通过价格举报电话12358、供电服务热线95598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标签:供电 转供 用户 责任编辑: 袁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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