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0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赵红燕) 昨天晚上,杭州市房管局发布调控新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1月10日起,杭州进一步实施住房限购措施并上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指导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进一步调整杭州部分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上调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这也是杭州继9月下旬连发三箭开始对楼市踩“急刹车”以来的又一重磅调控政策。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调控再次将利箭对准外地购房者,以压缩外来购房者的比例;杭州楼市已经从之前的亢奋状态快速向理性常态回归,体现积极成效的同时,也需防止市场的大起大落。
非杭州户籍买房
必须提供社保证明
根据政策要求,在9月19日已暂停市区限购范围内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基础上,对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这是限购标准的再度升级,非杭州户籍必须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才有资格买房,而且补缴方式不被认可,基本上就杜绝了外来投资客的投资性购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最低首套三成二套六成
新政明确在市区限购范围内,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30%;
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60%;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整实施范围为购买所处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的普通自住住房。
此次调整对于首套和二套房的首付款进行了上调,缩紧了房贷的口子。实施范围主要包含了杭州主城区和余杭、萧山区,仍然不含富阳和大江东区域。
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
上调商贷首付比例
新政明确在市区限购范围内,对于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于三种情形的居民家庭(申请贷款时实际没有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政策同时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和收入证明真实性等的审核,切实防范风险。
这一政策通过差别化住房信贷,继续鼓励刚需购房需求,对投资性购房设置更高的门槛。
对于刚出炉的调控新政,透明售房研究院院长方张接表示,9月的首次限购给外地人留下可购一套房的口子,从近期情况来看,成交量中接近三成以上依然是外地购房者,此次政策会进一步压缩这个比例;目前杭州楼市已经从调控前的亢奋状态快速地向理性常态回归,体现积极成效的同时,也需防止市场的大起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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