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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 让每条信息都晒在阳光下
2016年08月08日 10:35:25 来源: 温州网-温州日报 郑序

  浙江在线8月8日讯 今后,我们身边公开的政务信息,将像自家的日历一样内容丰富、方便易懂。近日,市府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详细规定政务公开内容,并对全市各级政府和直属各单位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工作提出要求、明确责任,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菜单”全面升级

  19类信息关乎你我

  通知规定公开的政务信息分为19个类别,包括各地各部门部分政策性文件及落实情况、财政预决算、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市场监管信息、信用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税收优惠信息、就业创业信息、教育信息、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等。

  19个类别的政务信息,均与温州城市发展、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每类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将由相关部门牵头落实。如商户较为关心的税收优惠信息,由市财政(地税)局和市国税局负责,具体措施是——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等。如家长普遍关心的教育信息,将由市教育局负责,具体措施是——做好教育督导报告;改善办学条件等进展和成效的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等。

  重视政策解读

  3个工作日出台“说明书”

  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语言严谨、专业名词多,如何帮助群众理解政策、快速获取关键信息?通知要求,政策起草部门在出台重要政策时,须将解读文本与政策文件一同报批,并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发布在政府网站等媒体。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还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通知明确提出,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解读重要政策1次,并要对单位职责相关的社会热点话题及时发声,借助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权威信息。

  在政务决策过程中,我市将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将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强队伍建制度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

  政务公开的主体责任人通知中同样得到明确。通知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专题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工作将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此外,我市还计划在3年内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一次轮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提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

  为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我市将陆续探索试行一系列新机制——推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确保应公开尽公开;选择部分单位试点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题、内容、时限、方式等;组建政务公开法律顾问团队,提高公开工作专业化、法制化水平等。

  对于群众提出公开申请的政务信息,我市还将加快建立受理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为群众提供便利。

标签: 政务;公开 责任编辑: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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