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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发三道“治水令” 治水不严前有约谈后有督办
2016年08月08日 10:48:55 来源: 温州网

  浙江在线8月8日讯 被媒体曝光且落实整改不到位、“清三河”达标县未通过省里复评、未完成当年省控劣Ⅴ类断面削减任务等“五水共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十一类情况将会被市治水办约谈,约谈和整改情况将与考核挂钩,纳入市对县(市、区)“五水共治”年度考核内容。

  近日,为切实抓好“五水共治”工作落实,督促各地有效履行“五水共治”工作职责,市治水办连发三道“治水令”,分别为《温州市“五水共治”约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温州市“五水共治”督办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温州市“五水共治”暗访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记者从市治水办了解到,《约谈细则》是针对“五水共治”中的各负责人进行制定的,对工作中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负责人进行询问谈话,并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督办细则》是指市治水办对全市“五水共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督办,提出明确整改要求,限期予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如实上报的一种行政措施;而《暗访细则》是指市治水办及项目牵头部门组织的对全市“五水共治”工作情况进行暗中调查、检查,以确切准确地掌握了解工作现状的一种工作方式。

  市治水办通过约谈负责人、督查问题拉短板、暗访治水情况等三种方式,全力推进我市“五水共治”工作,将“清三河”工作落实到实处。

标签: 五水共治;考核 责任编辑: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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